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2號),涉及我市1家經營戶?,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塘廈清連糧油店銷售的“清遠農家蛋(雞蛋)”
?。ㄒ唬〇|莞市塘廈清連糧油店銷售的“清遠農家蛋(雞蛋)”,經抽樣檢測,多西環素項目不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41種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ǘ|莞市塘廈清連糧油店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塘廈清連糧油店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銷售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當事人提供了涉案“清遠農家蛋(雞蛋)”的供應商證照、送貨單及檢驗合格報告,履行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銷售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結合本案事實和裁量,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東市監不罰〔2024〕020723005 號)。
?。ㄈ┰蚺挪榍闆r。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當事人認為上述“清遠農家蛋(雞蛋)”檢驗不合格的成因是養殖環節導致的,并非其造成。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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