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水資源和生態環境,為市民創造更加良好的生活環境,1月22日,塘廈鎮多部門聯合拆除企洞水庫萬科棠樾旁一處水庫管理范圍內違規加建建筑。鎮農林水務局、水務中心、塘廈城管分局及大坪社區等相關工作人員參加拆除行動。
據了解,此前,鎮水務中心工作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企洞水庫萬科棠樾七期旁一處存在違法加建現象。此區域位于企洞水庫管理范圍內,其建設活動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然而,相關業主未經水行政管理部門同意,擅自進行施工,嚴重違反了《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以及《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
在發現此違法行為后,鎮農林水務局立即責成物業管理處跟進并盡快作出整改。然而,盡管物業管理處多次勸阻,相關業主仍未停止其違法行為。鑒于此,相關部門及屬地社區決定采取聯合執法行動,以維護水利工程的正常管理秩序,保障水源的安全。
該行為未經水行政管理部門同意,擅自施工,違反了《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以及《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經責成物業管理處跟進并盡快作出整改,在物業管理處多次勸阻相關業主無效的情況下,相關部門及屬地社區采取聯合執法行動。
鎮農林水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聯合執法行動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旨在通過拆除違法建筑物,恢復水庫管理范圍的原有狀態。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內,任何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設項目,其工程建設方案都必須經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同意。對于未經批準或同意,擅自修建工程設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興建可能污染水庫水體生產經營設施的行為,相關部門將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物或工程設施,并可處以相關金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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