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東莞樂新科技有限公司等286戶企業作出行政處罰聽證告知公告
東莞樂新科技有限公司等286戶(具體名單見東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angco.com.cn/shipai/), 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構成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我局擬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現予公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五日內,當事人有要求我局舉行聽證的權利,逾期未提出聽證要求的,將視為放棄該權利。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
(聯系人:張皓,聯系電話: 0769-817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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