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6號),涉及我鎮2家經營者?,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石排華群水產品店銷售的花甲產品
東莞市石排華群水產品店銷售的花甲產品(購進日期:2023-5-24),氯霉素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我鎮市場監管分局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店銷售檢出國家禁用獸藥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處罰。鑒于該店積極配合調查,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實施召回,及時進行原因排查及整改,期間未收到關于食用了涉案不合格產品出現不良反應的反饋,且涉案產品貨值低;在經營過程中,也已履行了大部分法定的義務、主體責任;但在管理細節上存不足、責任過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及《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本局對該店銷售檢出國家禁用獸藥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給予減輕處罰。綜合本案事實和裁量,責令當事人停止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一、對當事人銷售檢出國家禁用獸藥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伍佰零捌元(¥508);二、對當事人銷售檢出國家禁用獸藥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處以人民幣貳仟元(¥2000)的罰款;以上罰沒款合計人民幣貳仟伍佰零捌元(¥2508)?!缎姓幜P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3〕320915B01號)。
該店自查分析未添加氯霉素物質到該批次產品中,不合格可能是養殖戶或供應商引起的;但在日常管理中還存在不足,以后會完善好。
二、東莞市石排寶和糧油店銷售的雞蛋產品
東莞市石排寶和糧油店銷售的雞蛋產品(購進日期:2023-5-25),磺胺類(總量)和甲氧芐啶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我鎮市場監管分局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了立案調查,該店銷售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處罰。鑒于該店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能提供供應商資質證明材料和采購單據,期間未收到關于食用了該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出現不良反應的反饋,符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綜合本案事實和裁量,責令該店停止上述違法行為,對該店銷售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免予處罰?!恫挥栊姓幜P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3〕320904B01號)。
該店自查分析未添加磺胺類(總量)和甲氧芐啶物質到該批次產品中,采購時也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不合格可能是養殖環節飼料引起的;以后會繼續合法經營。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