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82號),涉及我鎮1家生產經營者?,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石排群香食品加工店生產銷售的燒鴨產品
東莞市石排群香食品加工店生產銷售的燒鴨產品(生產日期:2023-8-10),胭脂紅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我鎮市場監管分局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了立案調查,1、該店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進行處罰。2、該店采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進行處罰。鑒于該店屬初次違法,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案發后主動向我鎮市場監管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此外,至調查終結,我鎮市場監管分局未收到關于該店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造成社會危害性的報告。后續抽檢結果為未檢出胭脂紅及其鋁色淀(以胭脂紅計)。同時考慮到該店經濟較為困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和《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本局給予該店減輕處罰。綜合本案事實和裁量,責令該店停止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一、對該店采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行為給予警告;二、沒收違法使用的獅頭?復配食品添加劑 復配著色劑 2(胭脂色)434.4g(含罐);三、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貳仟柒佰伍拾叁元(¥2753);四、對該店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處伍仟元(¥5000)的罰款;以上罰沒款合計人民幣柒仟柒佰伍拾叁元(¥7753)?!缎姓幜P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3〕321205B01號)。
該店自查分析因為文化水平不高,此前并不清楚不可以添加獅頭?復配食品添加劑 復配著色劑2(胭脂色),也沒有仔細查看使用范圍和說明,導致燒鴨胭脂紅項目不合格,現已停止使用胭脂色。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石排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