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60號),涉及我鎮1家經營者?,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石排家瑩糧油店銷售的湘西外婆菜產品
東莞市石排家瑩糧油店銷售的湘西外婆菜產品(生產日期:2023-4-7、規格:250克/包),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我鎮市場監管分局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了立案調查,1、該店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進行處罰。2、該店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和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處罰。鑒于該店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期間也未收到關于食用了該批次不合格食品出現不良反應的反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情形。 綜合本案事實和裁量,責令該店停止上述違法行為,對該店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免予處罰?!恫挥栊姓幜P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3〕320901B02號)。
該店自查分析未添加上述防腐劑物質到該批次產品中,采購時也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不合格可能是生產環節引起;以后會繼續合法經營。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