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保障居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等有關規定,石排鎮將舉行《東莞市石排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草案)》(以下簡稱《規劃》)聽證會,具體公告如下:
一、聽證內容:聽取社會各界對《規劃》的意見和建議。
二、聽證會時間:2024年10月12日上午9:30
三、聽證會地點:東莞市石排鎮行政辦事中心一樓中會議室
四、聽證代表和聽證旁聽人
(一)聽證代表。本次聽證會聽證代表名額為9人。在東莞市內居住或工作且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從事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關工作或與規劃工作有利害關系的社會組織代表、專家學者、行業代表、行政管理相關人員等均可申請。
(二)聽證旁聽人。本次聽證會設5個旁聽席位,旁聽人員參照人民法院旁聽辦法,按到會場的先后順序確定。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東莞市石排鎮行政辦事中心五樓石排鎮規劃管理所
六、報名材料
(一)居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參加聽證會的,應填寫《聽證申請表》。其中,《聽證申請表》中申請理由應與本次聽證內容相關,并補充說明對聽證事項的基本意見。
(二)居民應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居民身份證、居住證等),法人和其他組織應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如委托他人報名的,須另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人資料須由委托人簽名和蓋指模,或委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和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和身份證復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復印件須提供原件進行核對。
七、聽證代表(聽證參加人)產生辦法
(一)如申請人數超過9人,原則按報名順序依次審核確認。如無法達成統一意見的,將于2024年9月27日在聽證會舉行地點通過抽簽方式確定9名聽證代表。
(二)聽證會參與人員名單將于2024年9月30日在東莞市石排鎮人民政府網站(http://nr.dg.gov.cn)進行公布。
八、其他事項
(一)《規劃》于2024年9月10日在東莞市石排鎮人民政府網站(http://nr.dg.gov.cn)進行了公示。聽證代表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規劃》的可行性、科學性和實用性等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聽證代表一旦被指定,應當親自參加聽證;
(三)聽證代表應忠于事實,實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
(四)聽證代表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聽證紀律。
(五)參加聽證人員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以法人或其他組織代表身份參加聽證的,須提供單位介紹信。
不明事宜,請來電咨詢。聯系電話:0769-86651125。
石排鎮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