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規定
根據《東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未按規定懸掛號牌或號牌有遮擋、污損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警告或五十元罰款
上牌規定
問:哪類電動自行車可以上正式號牌?
答: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且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可以申請登記,登記成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正式號牌。
問:哪類電動自行車可以上臨時號牌?
答:對不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或雖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但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核發臨時號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上牌步驟
第一步:準備資料
備齊身份證、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簽署《東莞市電動自行車容缺辦理聲明書》可容缺)、非莞籍人員還需提供居住證(若未辦理居住證可提供下任意憑證:莞E申報、粵居碼、電子居住證、《廣東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居住證受理憑證)。
第二步:提交申請
登錄“東莞交警”微信公眾號,點擊菜單欄的“業務辦理”選擇“電動自行車服務”模塊,進入“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并進行實名認證,根據要求錄入并上傳個人信息及車輛信息,提交申請后,等待后臺審核。
第三步:預約查驗
后臺審核通過后,點擊辦理記錄,選擇時間、網點預約查驗。
第四步:車輛檢驗
攜帶身份證、車輛購買發票以及車輛的合格證和電動自行車,按預約時間到達預約的登記上牌點,由工作人員對車輛進行查驗。
第五步:領證上牌
查驗完成后,車主可選擇郵寄/自取領取牌證。
上牌費用
電動自行車牌證費:30元/套
自選服務收費標準:
一、郵政寄遞服務費:25元/套
本項目為群眾自愿選擇的有償服務,選擇郵政寄遞服務的由郵政提供寄遞上門安裝服務,選擇自取號牌的,號牌到達后(5個工作日內)由工作人員通知車主前往網點領取安裝。
二、保險費:有三個檔次(88元/118元/188元)
《東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鼓勵電動車所有人投保第三方責任險、駕乘人員意外保險和車輛盜搶險等險種,不得強制購買。
溫馨提示:郵政寄遞與保險均以自愿為原則,如果出現強制消費或變相強制消費,可撥打0769-12123投訴反映。
哪些行為將被罰款?
一、不按照交通信號通行
違反非機動車交通信號燈(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交通信號燈的路口,違反機動車交通信號燈指示)、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指示行駛的,以“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的”,處警告或者20元罰款。
二、逆向行駛
在非機動車道內的導向標志標線清晰、完整且證據確實、充分的情形下,如果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在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的,以“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三、騎乘時未佩戴安全頭盔
駕駛人或乘坐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的,以駕駛人或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進行處罰,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四、違法載人
在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1.2米以下兒童;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違反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五、電動自行車未經登記
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六、未按規定懸掛號牌
未按規定懸掛號牌或者號牌有遮擋、污損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七、駛入高速公路
違反規定駛入高速公路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八、醉酒后駕駛
醉酒后駕駛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九、超速行駛
超速行駛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還沒上牌的電動車車主趕緊辦理好手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