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府辦〔2023〕29 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關于春節前后暖工穩產促消費的若干措施》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30日
關于春節前后暖工穩產促消費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支持企業春節前后穩工穩產,營造暖心過年氛圍,推動全市經濟運行穩步開局、持續向好,制定本措施。
一、穩產促增搶先機
(一)鼓勵企業連續生產。支持訂單飽滿的企業合理制定一季度生產計劃,根據實際情況調度增加產能安排。指導企業與員工依法協商制定春節前后放假和調休計劃。持續實施生產要素保供監測預警,深入開展隱患排查,確保企業水、電、煤、油、氣、通信、運輸等生產要素平穩有序供給。對滿足2024年2月當月保持連續生產(2024年2月份用電量不低于2024年1月份50%)等條件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用電補貼,每家企業最高60萬元,由市鎮按照3:7比例分擔。(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東莞供電局,各鎮街、園區)
(二)鼓勵規上工業企業增產增效。對第一季度銷售收入同比增加2500萬元及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按照第一季度銷售收入同比增量部分不超過0.8‰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40萬元;對銷售收入同比增速為20%及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獎勵標準上浮至0.9‰,每家企業最高45萬元;對銷售收入同比增速為50%及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獎勵標準上浮至1‰,每家企業最高50萬元。所需資金由市鎮按照5:5比例分擔。(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各鎮街、園區)
(三)鼓勵營利性服務業提質擴容。對規上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一季度(1-2月)營業收入總額達到2500萬元(含)以上且增長20%以上,按照不超過新增營業收入部分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家企業最高10萬元。對規上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技術服務業、文體娛樂業、居民服務和修理業企業一季度(1-2月)營業收入總額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且增長10%以上,按照營業收入每增加200萬元獎勵5000元,每家企業最高1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四)支持辦展參展搶訂單。經商務部門備案的展覽會,對實際發生的費用予以補貼。在我市專業展館舉辦、展覽面積大于或等于1萬平方米的展覽會,對舉辦單位按場館租金實際發生費用給予支持,每天3元/平方米,最多支持5天,每個展覽會最高100萬元;對在我市非專業展館舉辦、展期大于或等于3天且展覽面積大于或等于2萬平方米的展覽會,對舉辦單位按實際宣傳投入費用的50%給予支持,每個展覽會最高30萬元。鼓勵我市商協會抱團參加境外展會,對自行組織不少于10家東莞企業參加境外線下展的東莞商協會,對組織單位按照每家企業3000元給予組展獎勵,每個展會最高20萬元;對由商協會統一承擔的展品往返物流費用的50%給予支持,每個展會最高1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二、穩工穩崗促就業
(五)發放返崗交通補貼。對春節期間返崗的重點用工企業外省戶籍務工人員發放交通補貼,由市鎮按照5:5比例分擔。2024年2月12日至2月17日期間返崗的,補貼標準為300元/人;2月18日至2月20日期間返崗的,補貼標準為200元/人。組織專車、專列等形式,幫助企業外省市員工(含新招員工)快速返崗。(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鎮街、園區)
(六)發放新增就業補貼。2024年2月10日至3月9日期間,企業招用初次在我市就業的非東莞戶籍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連續參加社保滿3個月以上,按1000元/人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每家企業最高30萬元,由市鎮按照3:7比例分擔。(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鎮街、園區)
(七)支持企業擴寬招聘渠道。用好“就莞用”等線上平臺,開展直播帶崗、線上專場招聘等云上對接活動,為企業提供“不打烊”用工保障服務。落實重點企業就業服務專員制度,持續開展“春風行動”“南粵春暖”等專項服務活動。依托120個“就莞用”零工服務點廣場開展供需對接活動,在不妨礙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的情況下,允許用人單位在人流相對密集的地方規范開展招聘活動。(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三、豐富供給促消費
(八)開展消費券發放活動。在元旦春節期間發放市級零售業消費券,市民獲取消費券后,到參與活動企業及旗下銷售網點消費達到預定金額可享當次消費立減優惠。發放餐飲消費券,鼓勵餐飲企業推出定制尾牙、年夜飯、盆菜等優惠套餐,滿足市民對團年飯的消費需求。發放住宿消費券,吸引外地游客來莞過年團圓。(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鎮街、園區)
(九)開展“莞貨莞品·送禮回家”活動。支持在核心商圈開設年貨集市,支持重點企業、火車站搭建莞貨莞品臨時售賣點,面向返鄉市民售賣東莞特色食品、潮玩、手機等莞貨莞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軌道交通運輸局)
(十)打造新春系列活動。策劃舉辦新春花展、迎春花市、揮春送福、龍獅巡游、莞味年貨節、元宵燈謎會、潮流東莞·火柴盒城市藝術Time音樂會等系列活動,打造具有東莞特色、傳統與潮流融合的春節盛會,營造歡樂祥和、溫暖舒心的春節氛圍,提升“留莞過年”吸引力。(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十一)發放流量大禮包。聯合電信、移動、聯通運營商提供流量禮包服務,對春節當月留莞人員發放50萬份10G流量包。(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二)實施國有景區、公交車全免費。引導公共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發動A級旅游景區推出特色活動和優惠措施,打造特色旅游線路。2024年2月10日至2月24日期間,國有A級旅游景區(因保護文物和古建筑需限流的景區除外)免門票。2月10日至2月19日期間,全城公交車免費乘坐。(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交投集團)
四、開展慰問送溫暖
(十三)開展留莞穩崗送溫暖活動。對春節期間連續生產經營的企業、重點項目,廣泛開展“送溫暖、送政策、送服務”大走訪活動,對企業員工,尤其困難員工進行走訪慰問。鼓勵各級工會積極向留莞過年的企業職工開展送東莞燒鵝、健康禮包、療休養等系列活動。(責任單位:市總工會、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各鎮街、園區)
(十四)支持萬個家庭留莞過年。鼓勵非東莞戶籍職工接父母、孩子來莞過年。對留莞過年非東莞戶籍職工,在粵工惠平臺發放萬份電子消費券。(責任單位:市總工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國家、省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各責任部門在2024年1月中旬前發布申報指引,原則上二季度前完成獎補資金撥付,新增就業補貼三季度前完成。積極實行精準推送、網上辦理、免申即享等便利化措施,推動各項政策高效直達,確保政策措施第一時間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