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樂新科技有限公司等286戶企業吊銷營業執照處罰決定公告
東莞樂新科技有限公司等286戶(具體名單見東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http://www.sangco.com.cn/shipai/), 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對東莞樂新科技有限公司等286戶企業作出吊銷其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現予公告。行政處罰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視為送達。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東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直接向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 行政處罰決定公告企業名單.xls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聯系人:劉浩平、張皓 聯系電話:0769-817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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