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B04號)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57號),涉及我市1家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金沙灣購物廣場發展有限公司的黃骨魚、豇豆(豆角)產品
(一)東莞市金沙灣購物廣場發展有限公司銷售的黃骨魚(購進日期:2021-09-06)產品,恩諾沙星及孔雀石綠項目不合格。(二)東莞市金沙灣購物廣場發展有限公司銷售的豇豆(豆角)(購進日期:2021-09-06)產品,滅蠅胺項目不合格。
(三)我局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執法人員現場未發現有上述批次的黃骨魚和豇豆(豆角)。經調查,該公司共購進了上述黃骨魚5.1公斤,其中銷售了4.822公斤(含抽樣檢驗1.487公斤),消耗0.278公斤;共購進了上述豇豆(豆角)15公斤,其中銷售了14.7公斤(含抽樣檢驗1.256公斤),消耗0.3公斤。
(四)執法人員依法責令該店停止銷售不合格食品,并責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召回。該公司已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召回公告,目前無召回產品。(五)我局已依法對該店進行立案,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