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東莞市石龍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石龍產業及基礎設施項目)的批復》(東自然資規劃改復〔2023〕19號),東莞市石龍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石龍產業及基礎設施項目)已經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批準同意?,F根據有關規定,就上述方案的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規模置換的原因
為進一步提升石龍鎮產業集群規模和核心競爭力,加快推動石龍鎮建設創新平臺全力構建松山湖(石龍)國際科技商務服務中心,需保障石龍產業及基礎設施項目用地需求,滿足石龍鎮產業轉型升級及醫療服務保障的需要。使用東莞市石龍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劃定的0.5631公頃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設用地規模置換為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二、建設用地規模置換具體情況
調入地塊原劃定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設用地規模,共包括7個地塊,位于石龍鎮黃家山村、王屋洲村、西湖村,現狀為建設用地。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相應調出0.5631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出地塊位于石龍鎮蒲溪村,現狀為未利用地。
三、主要調控指標變化情況
本次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批準后,東莞市石龍鎮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增不改變。
四、批準機關:東莞市自然資源局
五、批準日期:2023年4月21日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石龍分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