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更好物流有限公司粵SH8877道路運輸車輛逾期未進行年度審驗超過六個月,根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本機關依法予以注銷車輛《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號:441900049084),該車輛不得再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特此公告。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