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修訂)》(東府〔2021〕33號),現對石龍鎮新城區清醇街2號一棟一單元增設電梯的基本情況公示,公示時間從2024年11月25日起至 2024年 12 月 4日止。公示期間,可能受到影響的利害關系人,應當向東莞市石龍鎮中山東社區永和居民小組(電話:0769-86115789)或東莞市石龍鎮電梯辦(0769-86182833)提出,提供書面材料,注明真實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身份證明文件、相關利害關系人證明文件復印件,如反饋信息不準確或不完整無法及時進一步核對有關情況的視為無效意見。
石龍鎮電梯辦
2024年 11 月25 日
附件:石龍鎮新城區清醇街2號一棟一單元增設電梯公示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