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A12號)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67號),涉及我市1家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沃爾瑪(東莞)商業零售有限公司石龍東升路分店銷售的小蔥產品
(一)抽檢基本情況。沃爾瑪(東莞)商業零售有限公司石龍東升路分店銷售的小蔥(購進日期:2023-07-31)產品,甲基異柳磷項目、鉛(以 Pb 計)項目不合格。
?。ǘζ髽I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沃爾瑪(東莞)商業零售有限公司石龍東升路分店銷售農藥殘留含量及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鑒于當事人案發后能積極配合調查,收到檢驗報告后立即發布不合格產品召回公告,主動消除違法行為。另外我分局并未收到消費者在食用該公司銷售的小蔥后身體出現不適的報告,該公司銷售的涉案產品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社會危害性較小,且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的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款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決定對該公司免予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不罰〔2023〕01025號)。
?。ㄈ┰蚺挪榧捌髽I整改情況。該公司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該公司認為其沒有往小蔥里加任何的物質,現在小蔥檢測出不合格,估計是小蔥的種植環節的問題。且針對這個情況,該公司今后將繼續加強進貨把關力度,購進貨物前認真的檢查供應商的相關資料及產品的合格證明文件。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