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前疫情發展形勢和我鎮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為精準科學實施疫情防控,切實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我鎮有關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嚴格人員管控和出行管理。近14天內有發生疫情地區旅居史來我鎮人員,務必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村(社區)、工業園區、工作單位或所住酒店報告,分級分類嚴格按規定要求落實健康管理措施。廣大市民群眾非必要不離莞、不出省,確需離莞出省的,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全鎮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和旅行社等要帶頭落實非必要不離莞、不出省要求。
二、強化重點場所疫情防控管理。全鎮各類場所要嚴格落實體溫檢測、查驗粵康碼、規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健全進場分時段預約制度,引導錯峰預約進場,嚴格控制進場人員數量,嚴防人員扎堆、聚集。轄區內網吧、娛樂場所(KTV、歌舞廳、游藝廳)、電影院、健身場所、游泳池、酒吧、足浴店、棋牌室、麻將房等密閉場所暫停開放。重點場所做好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農貿市場、冷鏈從業人員、密閉半密閉場所從業人員等定期進行核酸檢測,加強公共衛生管理和消殺工作。
三、加強鎮內餐飲行業管控。加強員工管理,早晚為上班員工測溫,記錄臺賬。員工上崗前,要如實報備有否到過風險區域;在崗時,一定要戴好口罩;及時督促符合條件的員工接種疫苗;定時做好經營場所的消毒工作,并做好臺賬記錄。顧客入門時,一定要測溫,查看粵康碼,行程卡,提供手消液,并做好信息登記臺賬;嚴格控制室內客流量,讓大家保持適當社交距離,并使用衛生公筷。限制舉辦大型婚宴、聚餐活動。如發現餐飲場所未按要求落實防疫工作,相關部門將立刻要求其停業整改。
四、加強大型活動管控。暫停舉辦各類大型會議、活動、論壇、培訓、演出、展銷促銷等聚集性活動。提倡“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暫停村級婚慶喜宴活動。
五、強化“哨點”監測作用。各類醫療機構要進一步提升哨點監測敏感性,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切實做好就診人員流行病學史和癥狀問詢,凡是出現新冠“十大癥狀”之一者,嚴格執行閉環管理,由救護車進行轉運。市松山湖中心醫院、市第八人民醫院要嚴格落實發熱門診患者100%核酸檢測、流行病學史問診,特別要著重詢問是否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零售藥店要落實對有新冠“十大癥狀”的購買藥物人員實名登記,要第一時間上報市場監管分局并推送鎮指揮辦安排“三人小組”落實排查,異常信息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
六、嚴格交通防控。各類公共交通、出租車、網約車認真查驗旅客信息,嚴格落實亮碼出行、戴口罩、嚴禁紅黃碼人員搭乘等防控要求,并做好工作人員個人防護。
七、加強教學活動和特殊機構管控。各級各類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嚴格人員進出管理,非本校(機構)人員不得進入,暫停開展正常教育教學活動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動,師生員工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監測。福利機構、養老機構實行全封閉管理,禁止人員進出,暫停探視活動。宗教場所和民間信仰活動場所暫停對外開放。
八、積極配合核酸檢測。廣大市民群眾要積極配合做好核酸檢測,確保應檢盡檢,不漏一人,遵守檢測采樣點的現場秩序,落實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等防控措施。
九、配合隔離管控。我鎮對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實行分級分類健康管理,實施集中隔離、居家隔離措施及管控區域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管控要求,積極配合健康監測等工作,如違反相關規定引發疫情傳播風險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加強個人防疫防護。市民群眾要持續強化防護意識,當好個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潔、用公筷等良好生活習慣,室內常通風,不聚集、不聚餐,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離;主動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腹瀉等不適癥狀時,立即前往發熱門診就診。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依據疫情風險評估結果動態調整。
石龍鎮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