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凡2020年12月31日前經我局核準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企業”),應當在 2021年6月30日前報送2020年度年報。截至6月30日24時,仍有部分企業未按規定報送2020年度年報,違反了《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F限期未按規定報送2020年度年報的企業于2021年7月20日前補交年報,逾期未提交的,我局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未按規定報送2020年度年報的企業名單可登錄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官方網站查詢。(網址:http://dgamr.dg.gov.cn/)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