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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東莞市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中國東莞政府門戶網站      2022-04-29 16:41:06  來源: 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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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園區、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現將《東莞市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東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


東莞市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秩序,落實“陽光招生”,維護教育公平,努力讓每個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廣東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有關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落實法定責任,全面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1.依法保障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各園區、鎮(街道)要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屬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管理。要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強化政府法定責任, 依法保障每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按規定向戶籍所在地教育部門提出申請,由戶籍所在地教育部門審核批準。

  2.做細做實控輟保學工作。各園區、鎮(街道)、學校要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要健全“戶籍地”追蹤報告制度,對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就讀情況實行跟蹤監測。要加大義務教育“權利和義務統一”的宣傳力度,引導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按時送其子女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要嚴把適齡兒童延緩入學申請審批關,加大對殘疾學生、家庭困難學生、留守兒童、隨遷子女等特殊群體的就學支持力度,確保其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每學期開學后1個月內,要組織各學校對學生入學、變動、輟學情況及學籍變化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統計,及時了解去向。要及時將學生失學輟學情況報告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積極開展勸返,確保不漏一生。

  二、規范招生管理,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入學全覆蓋

  3.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所有公辦民辦學校都要嚴格遵守并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小學一般采用按地段對口方式入學,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對口入學、小學對口直升或電腦派位搖號等方式入學。嚴禁學校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機構合作提前選拔和特殊培養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夏(冬)令營、研學活動、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面談、測評、人機對話、簡歷材料等方式為依據開展招生。

  4.全力保障學位供給。各園區、鎮(街道)要主動適應新型城鎮化、戶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政策調整以及實現教育現代化需要,及時掌握轄區內學齡人口數量,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依據轄區內人口流動、學齡人口變化的趨勢,合理規劃轄區內公民辦學校布局,全力保障學位供需平衡。要積極推動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加快公辦學校建設進度,按計劃落實年度擴容任務,提升公辦學位供給能力;公辦學位壓力大的園區、鎮(街道),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含購買民辦學位或補貼方式,下同)多渠道擴充公辦資源,確保完成公辦義務教育在校生規模(含政府購買服務)占比達省定任務。

  5.科學合理劃定片區。各園區、鎮(街道)要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要求,從實際出發,綜合考慮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學校分布、行政區劃、交通狀況等因素,采取單校劃片、多校劃片或電腦派位等方式,為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合理劃定服務片區范圍,片區劃定后,應保持相對穩定。對出現學校布局調整、學齡人口變化較大等情況的,各地可在科學評估、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適當調整片區范圍,提前向社會公布,并深入細致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6.嚴格審核招生計劃。各園區、鎮(街道)要結合各學校的辦學規模、辦學條件、省定班額標準及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要求,科學核定每所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合理統籌各類群體的招生入學指標,嚴禁超計劃招生。嚴格控制起始年級班額,確保不產生新的大校額、大班額。

  7.穩妥做好“民轉公”學校招生。對擬在2022學年舉辦成公辦學校的“公參民”學?;蛎褶k義務教育學校,屬地教育部門應及早著手做好招生方案調整。在調整前須充分研判存在的風險點,做實風險評估報告和引導方案。政策調整過程中要廣泛征求聽取群眾意見,及時解答群眾疑問,審慎論證并提前發布相關信息公告。要科學合理劃定學校服務片區范圍,并確保相對穩定。對于矛盾突出的學校,可適當設置政策調整過渡期,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8.規范民辦學校招生行為。各園區、鎮(街道)要繼續將民辦學校招生納入中小學招生工作統一管理,結合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民辦學校指導和管理,落實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加強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辦學校等名義招收中國籍學生。要督促民辦學校嚴格按照《東莞市教育局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民辦學校招生宣傳和廣告管理的通知》規定和本通知工作要求,規范學校招生簡章制定。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應包括但不限于學校的辦學情況和招生信息,如招生對象、招生計劃、報名辦法和時間、招生的方式和程序、招生錄取時間、收費標準、助學政策等。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須報屬地教育部門審核備案后再對外公布(市屬民辦學校招生方案由市教育局審核)。

  9.加強學生分班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行均衡編班,嚴禁舉辦重點班,包括以實驗班、特長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興趣班和“奧賽”班、國際班等名義的變相重點班。各園區、鎮(街道)要督促轄區內公、民辦學校在編班時嚴格按照班額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相對均衡原則和隨機原則,將男、女學生分配到各班,均衡配置各班師資力量,不得按學生成績進行編班,不得為編班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

  10.嚴格規范學籍管理。各園區、鎮(街道)和學校要依托學籍系統,加強學生學籍計劃管理,及時掌握學生入學、流動和輟學情況,減少學生無序流動。各學校應當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學生建立學籍檔案,其中,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學校要嚴格落實“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生學籍,不得擅自刪除學生電子學籍信息。對于未經學校批準,不按學校規定期限到校辦理注冊者,不予以建立學籍。凡未經招生平臺招錄的起始年級學生不能在學籍系統建立學籍。市、鎮兩級教育部門將對招生平臺和學籍系統數據進行匹對核查,核查結果將與學校評優評獎、民辦學校年檢及明年招生計劃掛鉤。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學籍工作的核查,及時查處和糾正學籍建檔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嚴禁“人籍分離”“雙重學籍”等情況出現。

  三、堅持公平原則,保障特殊群體平等義務教育就學機會

  11.切實解決隨遷子女入學問題。各園區、鎮(街道)要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加快推進隨遷子女在公辦學?;蛞哉徺I服務方式入學就讀。要認真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規定要求,完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認真執行《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東府〔2020〕31號)《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東府〔2020〕32號)及《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延長〈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和〈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東府函〔2022〕50號)規定,平穩有序推進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確保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含政府購買服務)的人數占比不低于85%。

  12.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各園區、鎮(街道)要按照“全覆蓋、零拒絕”的要求,以融合發展為導向,以普通學校為特殊教育發展主陣地,優先采用普通學校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讀。對于不能到普通學校就讀的,可動員其到輕、中、重度的特殊學校就讀。對于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采取送教進社區、進兒童福利機構、進家庭或者遠程教育等方式實施義務教育。

  13.保障貧困家庭子女入學。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要會同財政、扶貧、民政等部門把家庭經濟困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作為教育精準扶貧的重要內容,制訂幫教方案,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保障所有貧困家庭子女順利完成義務教育,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輟學,實現義務教育有保障。

  14.落實各類教育優待政策。各園區、鎮(街道)要積極創造條件,優化入學程序,簡化入學流程,嚴格按照相應規定將各類教育優待政策落到實處。各園區、鎮(街道)應優先通過公辦學位安排學生入學,如公辦學位不足,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解決,妥善解決好各類符合教育優待政策規定的學生入學問題。

  四、優化入學流程,大力推進義務教育招生信息化建設

  15.積極推進“互聯網+招生”改革。繼續依托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統一招生平臺(簡稱“招生平臺”)推行網上報名和網上錄取。按照“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要求,健全部門數據互通共享機制,簡化入學報名材料,優化完善報名功能,大力推進招生入學工作規范化和信息化。嚴禁鎮街、學校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各園區、鎮(街道)可充分依托招生平臺,掌握學生報名情況,及時調整統籌學位配置,優化招生錄取方案;要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學校(幼兒園)教師,特別是畢業班教師加強學習和培訓,熟悉網上報名和資料審核流程,規范操作;要組織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網上報名的宣傳、指導和服務,確保家長全面掌握網上報名的操作和規定;要做好網上報名的線下服務,對于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家庭,各園區、鎮(街道)須提供線下報名服務點,協助適齡兒童少年家長網上報名。

  五、推進陽光招生,優化提升義務教育招生宣傳服務水平

  16.建立招生預警機制。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公安部門溝通協調,及時掌握轄區內學齡人口數量,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需求持續增長、學位供給緊張的園區和鎮(街道),要提前采取應對措施,根據需要適時調整招生入學政策,科學制定學位分配辦法及學生分流安排方案,及時通過官網、官微、主流媒體等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也可聯合公安部門在受理群眾入戶咨詢或辦理入戶申請時,提前向有入學需求的家庭宣傳、告知入學政策,合理引導家長預期。

  17.深入推進陽光招生。各園區、鎮(街道)要根據本通知精神以及附件1、附件2、附件3的要求和安排,制定園區、鎮(街道)招生方案,招生方案應包含公辦、民辦學校的招生辦法,應明確工作目標、招生對象、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辦法、結果查詢、咨詢方式、監督舉報電話、日程安排等,細化具體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招生入學各環節有序銜接。各園區、鎮(街道)的招生方案請于2022年5月7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意(郵箱:jyjjxk@dg.gov.cn),做到信息公開透明,推進陽光招生。

  18.優化招生宣傳服務。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通過簡章、網站、官微、聯動媒體以及組織政策宣講團等方式向廣大家長進行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及時、主動、準確、全面做好招生入學核心政策和群眾關心政策的宣傳釋疑工作,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在出臺群眾關心的招生入學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時,要按照有關程序做好意見征集,加強風險評估,切實做好宣傳引導。各園區、鎮(街道)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招生工作部署,應對處置有關突發事件,協調解決招生工作有關重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和諧穩定。

  六、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問責深化義務教育違規招生治理

  19.健全招生監督機制。各園區、鎮(街道)和中小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和廣東省教育廳“六項規定”要求,做到令行禁止。要加強對招生入學工作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處理群眾信訪和輿情線索,嚴肅查處招生違規行為。要建立違規問題曝光機制和通報制度,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市教育局舉報電話:23126112招生違紀、23660823黨風廉政紀律)。

  各園區、鎮(街道)教育督導部門要將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對轄區內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被督導單位違規招生行為依法責令改正,及時堵塞違規招生漏洞。

  20.持續深化違規招生治理。對違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查有實據,造成重大輿情,引發社會不穩定,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學校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責任。其中,公辦學校違規的,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學校及校長、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對校長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民辦學校違規的,與年檢掛鉤,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學校及校長、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減少學校次年招生計劃或責令停止招生,并建議解聘校長、相關責任人職務,情節特別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對于未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義務教育招生入學規定要求,或者出現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違規招生行為的,視同為落實中央和國家重大政策不力,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

  招生工作結束后,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和市直屬學校要及時對招生入學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形成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情況報告,報送市教育局,具體報送要求另文通知。在招生過程中有任何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基礎教育與信息化科。


  附件:1.東莞市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方案

                 2.東莞市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日程安排

                 3.東莞市2022年積分制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下載: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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