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園區、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直屬學校:
為加強對全市各學校教材工作管理,現將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新聞出版局《關于對使用“教育部新課標”等名義出版的圖書進行清理的通知》(粵教基函[2020]26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學校要嚴格按省核實書目和市推薦書目購買教材和教輔,不得選購省核實書目之外的教材教輔。
二、各學校要嚴格做好校本教材的審核和采購把關,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教材管理責任。
三、各學校要繼續做好教材的清理,杜絕不符合規定的教材進校門,維護校園良好學習環境和純凈文化氛圍。
附件:粵教基函[2020]26號關于對使用“教育部新課標”等名義出版的圖書進行清理的通知.pdf
東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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