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園區、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中小學招生入學秩序,切實維護教育公平,努力讓每個孩子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我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快公辦學校建設,建立招生預警機制
(一)加快公辦學校建設,優化資源均衡配置。各園區、鎮(街道)要主動適應新型城鎮化、戶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政策調整以及實現教育現代化需要,依據轄區內城鄉人口流動、學齡人口變化的趨勢,科學測算,統籌教育資源配置,合理規劃中小學校布局;要根據《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莞市關于加快公辦中小學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積極推動教育擴容提質千日攻堅行動,提升公辦學位供給能力,努力扭轉學位供給不足的被動局面,基本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辦學位需求。各園區、鎮(街道)要深入推進集團化辦學、公民辦學校結對幫扶、品牌學校培育等教育改革工作,優化資源均衡配置,采取有效措施,快速提升轄區內民辦學校的辦學質量,擴大轄區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二)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建立招生預警機制。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公安部門溝通協調,及時掌握轄區內學齡人口數量,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建立完善學位預警機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需求持續增長、學位供給緊張的園區和鎮(街道),要提前采取應對措施,根據需要適時調整招生入學政策,科學制定學位分配辦法及學生分流安排方案,及時通過官網、官微、主流媒體等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也可聯合公安部門在受理群眾入戶咨詢或辦理入戶申請時,提前向有入學需求的家庭宣傳、告知入學政策,合理引導家長預期。
二、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招生組織領導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以園區、鎮(街道)為主,實行屬地管理。市教育局負責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統籌和規劃工作,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的具體組織實施。市直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各園區、鎮(街道)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提高思想認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充分理解和認識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重大意義;要深入學習和掌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厘清當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突出矛盾,破解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從2020年起,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公民辦學校實行同步招生,各園區、鎮(街道)要進一步加強招生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將轄區內義務教育公民辦學校招生納入統一管理,規范招生入學行為,共同維護良好的教育秩序和招生秩序。
(一)堅持免試就近原則,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免試就近入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確立的基本入學制度。所有公辦民辦學校都要嚴格遵守并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積極穩妥推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要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目標要求,從實際出發,綜合考慮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劃定服務片區范圍,統籌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對公辦學校原招生范圍進行較大調整的園區、鎮(街道),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審慎論證,提前公告。片區確定后,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鼓勵園區、鎮(街道)探索建立分類積分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含購買學位)制度。
(二)加強招生計劃管理,統籌制定招生方案。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要結合各學校的辦學規模、辦學條件、班額標準以及目前在校生人數等,核定轄區內每所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統籌各類群體的招生入學指標,嚴禁超計劃招生。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學校的招生計劃,確保在零增量的基礎上逐步消除現有大班額。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以及《東莞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方案》(附件1)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園區、鎮(街道)招生方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方案應包含公辦、民辦學校的招生工作,應明確工作目標、招生對象和范圍、招生計劃、招生辦法、日程安排等,細化具體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招生入學各環節有序銜接。各園區、鎮(街道)、市直屬學校的招生方案電子版(WORD版和蓋章PDF版)請于2020年5月5日前發至指定郵箱dgjjk3@163.com。
(三)規范民校招生行為,納入屬地統一管理。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內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指導和管理,嚴格核定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督促民辦學校落實“免試入學”規定,嚴禁學校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機構合作提前選拔和特殊培養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夏(冬)令營、研學活動、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面談、測評、人機對話、簡歷材料等方式為依據“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全部實行電腦派位錄??;督促民辦學校要根據本通知精神以及《東莞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學校招生簡章。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須經屬地教育部門審核備案后再對外公布(市屬民辦學校招生方案請于2020年4月30日前交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與信息化科審核備案)。民辦學校的招生方案應通過學校網站、公眾號、咨詢會等多種方式及時向社會公布,方便家長與學生及時了解,做到信息公開、透明,推進陽光招生。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應包括但不限于學校的辦學情況和招生信息,如招生對象、招生計劃、報名辦法和時間、招生的方式和程序、招生錄取時間、收費標準、助學政策等。
(四)統籌特殊群體入學,保障平等就學機會
1.認真開展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各園區、鎮(街道)要認真落實國家“兩為主、兩納入”要求,強化流入地政府責任,積極挖掘公辦學位潛力,滿足隨遷子女入學需求;公辦學位不足的園區、鎮(街道)可通過政府購買民辦學位或民辦學位補貼方式,為其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要按照《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東府〔2020〕31號)和《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東府〔2020〕32號)規定,平穩有序推進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確保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和民辦學校就讀享受學位補貼的人數占比不低于50%。
2.做好殘疾兒童少年招生入學工作。各園區、鎮(街道)要按照“全覆蓋、零拒絕”的要求,以融合發展為導向,以普通學校為特殊教育發展主陣地,優先采用普通學校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讀。對于不能到普通學校就讀的,可動員其到輕、中、重度的特殊學校就讀。對于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采取送教進社區、進兒童福利機構、進家庭或者遠程教育等方式實施義務教育。
3.保障貧困家庭子女入學。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要會同財政、扶貧、民政等部門把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子女(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接受義務教育作為教育精準扶貧的重要內容,制訂幫教方案,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保障所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順利完成義務教育,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輟學,實現義務教育有保障。
4.落實各類教育優待政策。各園區、鎮(街道)要積極創造條件,優化入學程序,簡化入學流程,將各類教育優待政策落到實處。各園區、鎮(街道)應優先通過公辦學位安排學生入學,如公辦學位不足,可通過購買鎮內民辦學校學位、學位補貼或向周邊鎮街購買公辦或民辦學位等方式解決,妥善解決好符合各類教育優待政策規定的學生入學問題。
(五)落實控輟保學工作,保障學生入學權利。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要加大義務教育“權力和義務統一”的宣傳力度,引導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家長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按時送其子女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屬地教育部門批準。嚴肅查處以在家學習、接受“私塾”“讀經班”等培訓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的行為。要嚴格履行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制度,建立完善控輟保學工作臺賬,共同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三、全面實行網上報名,推進招生信息化建設
從2020年起,建設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統一招生平臺,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和網上錄取,實現入學報名信息和學生學籍信息有效對接,積極推動“互聯網+招生”建設,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范化和信息化。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要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學校(幼兒園)教師,特別是畢業班教師加強學習和培訓,熟悉網上報名和資料審核流程,規范操作;要組織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網上報名的宣傳、指導和服務,確保家長全面掌握網上報名的操作和規定;要做好網上報名的線下服務,對于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家庭,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須提供線下報名服務點,協助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報名。
四、做好招生宣傳引導,完善風險防范機制
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堅持陽光招生,要及時主動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結果、咨詢方式等信息,推進招生信息公開。要通過簡章、網站、官微以及聯動媒體等方式向社會進行政策解讀、宣傳和引導,全面做好招生入學核心政策和群眾關心政策的宣傳釋疑工作,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在出臺群眾關心的招生入學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時,要按照有關程序做好意見征集,加強風險評估,切實做好宣傳引導。
各園區、鎮(街道)要參照市成立東莞市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做法,成立由園區、鎮(街道)主要領導牽頭,政法、教育、宣傳、網信、公安、司法、信訪、應急管理等部門及相關學校組成的園區、鎮(街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招生工作部署,應對處置有關突發事件,協調解決招生工作有關重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和諧穩定。
五、加強新生入學管理,規范學校辦學行為
(一)加強學生分班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行均衡編班,嚴禁舉辦重點班,包括以特長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興趣班和“奧賽”班、國際班等名義的變相重點班。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要督促轄區內公、民辦學校在編班時嚴格按照班額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相對均衡原則和隨機原則,將男、女學生分配各班,均衡配置各班師資力量,不得按學生成績進行編班,不得為編班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
(二)嚴格規范學籍管理。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充分依托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學籍管理,及時掌握學生入學、流動和輟學情況,減少學生無序流動。各學校應當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學生建立學籍檔案或完成學籍變動管理。其中,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對于未經學校批準,不按學校規定期限到校辦理注冊者,不予建立學籍。學校要嚴格落實“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生學籍,不得擅自刪除學生電子學籍信息。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學籍工作的核查,及時查處和糾正學籍建檔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嚴禁“人籍分離”、“雙重學籍”等情況出現。
六、強化檢查監督問責,深化違規招生治理
各園區、鎮(街道)要加強對招生入學工作的監督檢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主動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解決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化解矛盾。建立違規問題曝光機制和通報制度,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
各園區、鎮(街道)教育督導部門要將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嚴肅查處違反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省教育廳“六項規定”以及《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等擾亂中小學招生入學秩序的行為;要聯合有關部門嚴肅治理校外培訓機構、教育咨詢公司、社會自媒體及其他社會第三方組織參與違規招生、虛假宣傳等破壞教育生態的行為,對違規操作,查有實據,造成重大輿情,引發社會不穩定,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學校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責任。其中,公辦學校違規的,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學校及校長、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對校長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民辦學校違規的,與年檢掛鉤,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學校及校長、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減少學校次年招生計劃或責令停止招生,并建議解聘校長、相關責任人職務,情節特別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對于未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義務教育招生入學規定要求,或者出現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違規考試招生行為的,視同為落實中央和國家重大政策不力,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
招生工作結束后,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和市直屬學校要及時對招生入學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形成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情況報告,報送教育部門,具體報送要求另文通知。在招生過程中有任何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基礎教育與信息化科。
附件:1.東莞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方案
2.東莞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日程安排
東莞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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