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園區、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
為做好我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的審批管理工作,規范機構申辦流程,方便群眾在線申請,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要求,對原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申請辦理辦學許可證的操作指引做了修改和補充,形成《東莞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申請辦理〈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操作指引》?,F將操作指引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鎮街教育管理中心要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操作指引及申報要求,對照材料清單修訂項目,及時調整收件資料,嚴格按要求執行審批。
二、嚴格落實“先證后照”,申請設立營利性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需經教育部門審批領取辦學許可證后方可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三、由于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范圍的調整,納入教育部門審批管理的校外培訓機構將會大量增加,且種類龐雜,監管工作難度加大,請各鎮街教育管理中心相應增加管理人員,加強執法力量,切實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本操作指引及其相關材料可指導申請人登陸“東莞市教育局(http://edu.dg.gov.cn/)—分類服務—常規及業務辦理科室指引”欄下載。各鎮街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實際問題,請及時向我局職高終科反饋。
附件:東莞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申請辦理《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操作指引.docx
東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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