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對象 | 條件類別 | 基本條件(本欄僅簡述最基本的條件,供市民初步判斷,完整的申請條件在“申請指南”中詳細列明) | 可選保障方式 | 保障標準計算方式 |
本市戶籍家庭 | 廉租房條件 |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為共同申請成員);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2倍(即2400元)或以下; 3、家庭人均資產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10倍(即14.4萬元)或以下; 4、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5、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超生家庭,在有關單位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滿14周年,并落實結扎措施后方可提出申請。 | 實物配租 | 租金標準為1元/平方米。 |
租賃補貼 | 補貼標準上限=17元×(18×家庭戶籍人口數-自有住房面積),其中1人家庭按1.5人計算,2人家庭按2.5人計算。 ※1、若保障面積減去自有住房面積后不足27平方米的,按27平方米計算補貼; ※2、補貼面積最高不得超過60平方米。 |
房屋修葺 | 分為局部修葺和全面改造兩種形式,其中局部修葺標準上限=800元×18×家庭戶籍人口數,全面改造標準上限=1200元×18×家庭戶籍人口,1人家庭按1.5人計算,2人家庭按2.5人計算。 |
租金核減(僅限公有住房租戶選擇) | 核減金額=18×家庭戶籍人口數×(3.69元-1元),其中3.69元為公有住房租金標準,1元為廉租房租金標準。 |
經適房條件 |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為共同申請成員);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3倍(即3600元)或以下; 3、家庭人均資產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20倍(即28.8萬元)或以下; 4、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5、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超生家庭,在有關單位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滿14周年,并落實結扎措施后方可申請; 6、未享受過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優惠政策。 | 實物配租 | 租金標準為3.69元/平方米。 |
租賃補貼 | 補貼標準上限=14.31元×(18×家庭戶籍人口數-自有住房面積),其中1人家庭按1.5人計算,2人家庭按2.5人計算。 ※1、若保障面積減去自有住房面積后不足27平方米的,按27平方米計算補貼; ※2、補貼面積最高不得超過60平方米。 |
公租房條件 |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為共同申請成員);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4倍(即4800元)或以下; 3、家庭人均資產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20倍(即28.8萬元)或以下; 4、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領取租賃補貼,未享受經濟適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優惠政策。 | 實物配租 | 租金標準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改局及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另行公布。 |
新就業職工 (戶籍不限) | 1、申請人在本市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該單位在本市為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 2、新參加工作未滿5年(以全日制學歷畢業的次月起計算); 3、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 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領取租賃補貼,未享受經濟適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優惠政策。 5、非本市戶籍的申請人同時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實物配租 | 租金標準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改局及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另行公布。 |
租金優惠(僅限市屬租賃住房住戶選擇) | 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最長優惠期為3年。 |
外來務工人員 (非本市戶籍) | 1、申請人在本市工作及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逐月繳費累計滿5年; 2、在本市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該單位在本市為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 3、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 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領取租賃補貼,未享受經濟適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優惠政策。 | 實物配租 | 租金標準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改局及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另行公布。 |
新入戶人員 | 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過人才入戶方式將戶籍遷入本市,且戶籍遷入本市未滿3年; 2、在本市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該單位在本市為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4、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 5、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領取租賃補貼,未享受經濟適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優惠政策。 | 實物配租 | 租金標準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改局及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另行公布。 |
租房補貼 | 享受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最長補貼期為3年。 |
租金優惠(僅限市屬租賃住房住戶選擇) | 享受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最長優惠期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