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和《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等文件規定,《東莞市沙田鎮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使用審批表(廣東電網直流背靠背東莞工程<大灣區南通道直流背靠背工程>LS04地塊)》經批準后,現將該方案的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落實預留規模的原因
落實地塊擬開發建設用途不符合沙田鎮現行土地規劃,須依程序對沙田鎮現行土地規劃進行局部修改,將用地紅線內規劃的非城鄉建設用地全部調整為城鄉建設用地。落實后,沙田鎮使用省預下達建設用地規模4.3910公頃,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二、預留規模落實的情況
根據沙田鎮現行規劃,落實地塊選址位于西太隆村,共1個地塊,總面積為4.3910公頃,2018年土地利用現狀用途為農用地4.3910公頃(其中耕地:含可調整地類4.3895公頃)。落實后,落實地塊全部調整為城鄉建設用地,并劃入土地用途區的城鎮建設用地區,以及土地利用管制分區的允許建設區范圍內。
三.主要調控指標變化情況
本次預留規模審批表批準后,沙田鎮規劃期內(2010-2020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增加4.3910公頃(約65.8650畝)。
附件: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沙田分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