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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1:06 -
來源: 本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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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文書送達公告
東市監罰送告〔2025〕310124001號
東莞市企石鑫福診所(經營者:陳文平) :
本局于2025年01月10日依法對你(單位)作出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5〕310109001號),因向你采取現場送達和郵寄送達方式均無法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5〕310109001號),內容是:一、沒收當事人待使用的超過有效期的甘露醇注射液(國藥準字H13023037,產品批號:2207220508,生產日期:2022.07.22,有效期至:2024.07.21,規格為250ml:50g)1瓶和氯化鈉注射液(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5198,產品批號:H22082302,生產日期:2022.08.17,有效期至:2024.07,規格:500ml:4.5g)1瓶;二、對當事人使用超過有效期藥品的違法行為處人民幣貳萬元(¥20000元)的罰款。詳見: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5〕310109001號)。
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處罰〔2025〕310109001號),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你(單位)可以對公告送達的文書進行陳述和申辯。如對公告送達的文書不服,可以在文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東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依法向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 姚錦英、梁照祥 聯系電話: 0769-86665550
聯系地址: 東莞市企石鎮振興路128號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02月11日
本文書一式兩份,一份送達,一份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