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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21年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大行動方案》的通知

來源: 本網 發布時間: 2021-07-13

  關于印發《2021年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大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各普通高校: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21年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大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反映。


  廣東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4月20日

  2021年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大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做好我省2021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27號)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就業工作重中之重,堅持市場就業和政府推動相結合、區域發展和人才成長相協調,精準施策,多方發力,暢通匹配,千方百計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供給,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引導高校畢業生更多向基層、向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流動,力爭我省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率7月底達70%以上、年底前達90%以上,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總體穩定。

  二、主要措施

       (一)市場就業拓展行動。

       1.促進就業市場供需匹配。充分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通過線上線下結合、跨區域協同、各類機構聯動等方式,全年全省組織舉辦高校畢業生招聘活動2000場以上,其中大型招聘會100場以上。組織做好“24365校園網絡招聘”“木棉花暖”“一企一崗”“大中城市聯合招聘高校畢業生專場”等招聘活動。推廣運用“直播帶崗”“隔空送崗”“在線視頻面試”等創新模式,促進畢業生與招聘崗位便捷、精準對接。編制《廣東省急需緊缺人才目錄》,提高人崗匹配效率。(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工商聯)

       2.發揮民營企業吸納就業主渠道作用。引導每家規上民營企業拿出1個以上崗位吸納廣東高?;驈V東籍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吸納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小微企業,按規定落實最長2年的社保補貼;對到中小微企業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基層就業補貼。(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商聯)

       (二)創業創新扶持行動。

       1.加大資金扶持。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發放最高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其中帶動5人以上就業的,最高貸款額度可提高至50萬元;對符合小微企業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可達500萬元;按規定落實財政貼息政策。對自主創業并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1萬元的創業資助;租賃場地經營的,按規定落實租金補貼政策。全年發放創業擔保貸款20億元以上。(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2.強化場地支持。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基地等創業載體應安排一定比例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提供。鼓勵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吸納大學生入駐,按規定給予最長2年、每戶每年3000元的創業孵化補貼。(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3.優化創業服務。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創業服務專項活動”,傾斜創業服務資源,推薦適合的創業項目,提供咨詢輔導、成果轉化、跟蹤扶持等“一站式”服務。優化落實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加強業務流程再造和數據交換共享,實現創業就業稅收優惠“免申即享”。(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

       4.舉辦創業創新大賽。組織開展第七屆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業創新大賽廣東省分賽、廣東“眾創杯”創業創新大賽大學生啟航賽、“創青春”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新創業大賽暨交流營等各類創業創新大賽。其中,廣東“眾創杯”創業創新大賽大學生啟航賽遴選優秀項目25個以上,每個給予5-2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團省委)

       (三)粵東西北人才支撐行動。

       1.實施各類基層服務計劃。全省“三支一扶”招募高校畢業生3000人;“山區計劃”(含希望鄉村教師計劃、“一校一社工”專項、高校畢業生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行動)項目招募大學生志愿者4000人以上;“西部計劃”招募大學生志愿者350人;“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提供就業崗位4000個。(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團省委)

       2.補充基層急需緊缺人才。集中開展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粵東粵西粵北地區鄉鎮醫療衛生、農林牧漁、水利水電、規劃建筑等事業單位拿出空編數30%以上比例的崗位招聘高校畢業生。做好公費師范生就業及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工作,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到基層從教。(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責任部門: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

       3.開展校企人才對接。組織發動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一批人才需求多、發展潛力好的先進制造和高新技術企業,與廣州、深圳、珠海等地區的高校,通過開展戰略合作、定向輸送、訂單培養、校園招聘等方式,引進急需緊缺的產業和技術人才。全年每市組織5場以上專場對接活動。(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

       4.落實區域就業扶持政策。對到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和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每人5000元的基層就業補貼。(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ㄋ模?strong>國有企業就業引領行動。

       1.擴大招聘規模。督促國有企業落實擴大招聘高校畢業生規模,全年全省國有企業(含文化、金融國有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不少于4萬人,其中省屬國有企業招用不少于1萬人,珠三角各市國有企業招收數量須達到職工總數的3%以上。國有企業崗位主要面向廣東高?;驈V東籍高校畢業生,在崗位分配上向應屆高校畢業生特別是其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傾斜。(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責任部門:省國資委、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推行公開招聘。加強國有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宣傳推介,擴大招聘影響力,提高招收效率。組織發動國有企業舉辦或參與線上線下各類招聘活動,推進全省國有企業招聘信息統一在省人才市場網招聘專區同步發布。全年省本級舉辦國有企業專場招聘活動不少于5場。(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責任部門:省國資委、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五)機關事業單位擴招行動。

       1.擴大公務員招錄規模。做好2021年全省公務員筆試、面試和錄用上崗工作,組織做好四級聯考、選調應屆大學畢業生工作。全年全省提供公務員考試錄用崗位不少于1.3萬個,其中60%用于專項招錄應屆高校畢業生。(完成時限:2021年7月底前。責任部門: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擴大事業單位招聘規模。組織開展2021年事業單位集中時間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工作,全省各級公益一、二類事業單位尚未滿編的須按不少于空編數15%的比例申報崗位,通過統一募集崗位、統一發布公告、統一組織考試,優化招聘服務,提升招聘效能。同時,全省各級各類事業單位2021年自主招聘的崗位中應確保有不少于15%的崗位專門用于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不少于30%的崗位可接受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全年提供不少于6.8萬個事業單位工作崗位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責任部門: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六)專項渠道促進就業行動。

       1.穩定升學招生規模。積極向教育部爭取擴大研究生、本科生招生規模,及早組織完成各類升學招生計劃,其中碩士研究生、普通專升本招錄工作6月底前完成。全年全省研究生招生不少于6萬人;普通專升本招生不少于5萬人。(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責任部門:省教育廳)

       2.提升參軍入伍比例。做好一年兩次大學生征集工作,加大動員力度,大力宣傳新激勵政策和新體檢標準,在3月底前完成第一輪征兵,9月底前完成第二輪征兵。全年高校畢業生入伍征集比例不低于20%,其中征集省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參軍入伍2021人。適應部隊建設需求,鼓勵技工院校畢業生報名應征,進一步提高技工院校畢業生征集數量,技工院校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畢業生享受高等院校畢業生同等入伍政策。(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責任部門:省征兵辦、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3.擴大科研助理招錄規模。把科研助理崗位及實聘人數作為“雙一流”高校建設監測指標,推動高校、科研院所、省實驗室及企業等開發設立更多科研助理崗位聘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督促指導高校和科研院所對招錄科研助理給予經費政策支持,落實好社會保險、戶口檔案等政策,增強科研助理崗位吸引力。全年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應屆畢業生不少于3500人。(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科技廳)

       (七)困難畢業生就業幫扶行動。將困難畢業生作為職業發展教育和就業指導的重點對象,按照“一生一策一導師”制度實施專項幫扶、優先援助,向困難高校畢業生100%提供就業服務。落實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依托補貼信息數據庫,建立困難畢業生幫扶清單,開展“一對一”分類幫扶,優先提供崗位、優先推薦錄用。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統籌利用“三支一扶”“雙百工程”等基層服務崗位、公益性崗位等進行安置,促進有就業意愿的100%實現就業。(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八)就業服務精準對接行動。

       1.開展針對性職業指導。加強就業指導隊伍建設,學校專職就業指導人員與應屆畢業生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500。各高校要建立職業指導師聯系畢業班制度,每個班指定一名就業指導人員。加強高校畢業生職業生涯發展教育,組織開展大學生職業發展教育月、“互聯網+就業指導”公益直播課等活動。將創業培訓向校園延伸,針對畢業生特點提供創業意識教育、創業項目指導、網絡創業等培訓。(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組織系列服務進校園活動。各地、有關部門要統籌服務資源,編制政策清單,結合疫情防控工作實際,適時以適當方式組織開展“職業指導進校園”“創業指導進校園”“就業創業政策進校園”等專項服務活動,幫助畢業生樹立正確就業觀念和提高對政策的知曉度。各高校要配合組織好服務進校園活動,主動對接,積極提供場地、設備等支持。(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加強實名制就業服務。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工作,確保離校前后服務不斷線。整合建立就業崗位資源庫,持續向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定向提供崗位,精準匹配推送服務。拓寬實名信息采集渠道,對未就業畢業生逐個聯系,了解就業需求,推送政策清單、服務項目清單、招聘活動清單。(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九)就業能力提升行動。

       1.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實施青年技能培訓行動,對接產業發展與畢業生就業急需,支持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調動企業、培訓機構優質培訓資源,提供一批適合畢業生的高質量培訓項目。引導高校畢業生積極參與“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項工程。(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推進就業實習見習。深入實施“展翅計劃”廣東省大學生實習見習行動。搭建“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實習平臺”,組織開展專家講座、訓練營、國際交流等活動,進一步拓寬實習任職渠道。舉辦宣傳推介、專場招募、雙向洽談活動,促進見習供需對接,組織就業見習不少于10000人。(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團省委)

       (十)就業權益保護行動。

       1.推動享受政策。全面精簡政策憑證,優化推行“告知承諾制”等辦理方式。加快政策申請、審核、發放全程信息化,加強就業失業、社會保險、畢業生信息等數據比對,精準識別符合政策條件的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推動“政策找人”,推進打包快辦,及早兌現政策。(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樹立正確用人導向。落實《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推動黨政機構、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扭轉“唯名?!薄拔▽W歷”用人導向,在招聘公告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為限制性條件,形成不拘一格用人才的氛圍。(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規范就業簽約。嚴格執行就業工作“四不準”規定,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加強高校就業統計核查,健全就業狀況反饋、評估機制,真實反映就業情況。(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4.加強招用工監管。加強對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互聯網招聘平臺招聘行為監管,依法打擊“黑中介”、虛假招聘、亂收費、就業歧視,以及以求職、就業、創業為名義的信貸陷阱和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建立用人單位招聘黑名單制度,將經認定存在就業歧視、欺詐等問題的用人單位納入黑名單,定期向畢業生發布警示提醒信息,增強畢業生風險防范意識。(完成時限:持續推進。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組織保障

       (一)壓實高校主體責任。各高校要認真落實“一把手”工程,成立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落實就業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要求,加強畢業生就業管理、服務和指導。把畢業生就業工作納入省委、省政府重大教育決策部署督察、各地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學科專業評估、高校領導班子年度考核等重要內容。建立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情況周報、專班通報制度,加強工作督導,確保順利完成工作目標。

       (二)強化部門協同。省各有關單位要按照任務分工要求,安排專人跟進,細化工作舉措,建立工作臺賬,明確工作時限。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加強進展調度和督促提醒,確保行動方案提出的各項舉措落實到位。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各高校要主動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大力宣傳到部隊、艱苦地區和行業、基層一線工作的典型,在全社會形成示范引領效應。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涉法教育引導、宣傳提醒。加強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及時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穩定就業預期,營造全社會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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