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貧資金申報指南:本市財政按比例要求足額安排財政專項資金。
2、扶貧資金項目評審情況、評審結果:落實《廣東省新時期精準扶貧開發資金籌集使用監管辦法》,及時撥付財政專項資金到位;建立嚴格、規范、周密的監管制度,健全從資金籌集到監督檢查等環節全過程監管機制。
3、資金安排情況:每年每村安排不少于30萬資金(不含人均2萬元財政專項資金)到對口幫扶相對貧困村。
1、扶貧資金申報指南:本市財政按比例要求足額安排財政專項資金。
2、扶貧資金項目評審情況、評審結果:落實《廣東省新時期精準扶貧開發資金籌集使用監管辦法》,及時撥付財政專項資金到位;建立嚴格、規范、周密的監管制度,健全從資金籌集到監督檢查等環節全過程監管機制。
3、資金安排情況:每年每村安排不少于30萬資金(不含人均2萬元財政專項資金)到對口幫扶相對貧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