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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河村委員會關于巡察集中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來源: 本網 發布時間: 2023-08-04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組對清溪鎮重河村黨委進行了巡察。2023年1月10日,巡察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設為統領,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

  在巡察組反饋情況后,1月13日,重河村黨委召開黨委擴大會議,認真傳達學習市委第三巡察組巡察清溪鎮黨委及二十一個村(社區)黨組織情況反饋會議精神,專題研究部署落實巡察反饋意見。重河村黨委書記黃文彪主持會議,向與會同志傳達了市委、鎮委關于巡察整改的決策部署,強調全體班子成員要切實增強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落實問題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抓好整改落實,真正把巡察成果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實際成效。黃文彪要求全體班子成員要不折不扣落實“一崗雙責”,強化對分管領域涉及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嚴格遵規守紀,切實管好各自負責領域。會議討論通過了巡察整改落實工作方案,對責任人員、整改內容、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進行了明確。會議決定成立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黃文彪任組長,其他“兩委”干部任副組長,相關業務工作人員作為組員。

  2月6日,重河村黨委召開巡察整改專題組織生活會。黨委書記黃文彪帶頭作自我批評,并對照巡察反饋問題談了思考與看法。他表示,巡察反饋問題的根本原因是政治站位不夠高、思想認識不夠深、對業務工作重視程度不夠。他強調,全體班子成員要真切將本次市委巡察作為整改問題、推進工作的有利契機,拿出該有的態度和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格管控分管領域的風險隱患,不折不扣遵照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執行,扎實做好“三農”工作尤其是各項資金管理,不斷提升各項工作規范化、標準化水平。其他班子成員逐一作了自我批評,并對巡察反饋問題的產生原因、今后的工作開展談了幾點看法。

  2月9日,重河村黨委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黨委書記黃文彪主持會議。全體“兩委”干部、各經濟社理事長、監事會成員和村組財務人員參加會議。會議一是聽取整改工作推進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對下一步整改工作作了部署;二是對巡察組所反映的不規范項目和問題進行了回溯,對一批當事人員進行了談話提醒,并集中全體參會人員加強對農資等領域制度的學習。會上,黨委書記黃文彪重點向各經濟社理事長和業務工作人員傳達了市委、鎮委關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并強調在日后業務處理過程中,所有經手人員要從嚴從實落實相關規定,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如巡察發現的問題在日后重復出現,將嚴肅追責問責。

  二、盯住巡察反饋指出的問題,逐條逐項真改實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ㄒ唬?/strong>鄉村振興資金管理使用方面

  1.針對“‘三農’工作相關精神要求學習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完善村班子會議學習議題設置,將中央“三農”工作相關會議及文件精神列為重要學習議題,適當結合“三會一課”和主題黨日等形式,做好傳達學習和意見研究貫徹落實工作,切實將思想、意志、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二是召開班子會議,回顧學習了2019年至2021年歷次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全國農村廁所革命現場會、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等會議精神,重點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2022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領會中央關于2023年“三農”工作的規劃部署,研究貫徹落實意見。

  2.針對“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資金閑置”的問題,一是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加強對《清溪鎮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清府辦〔2018〕77號)等規定的學習,要求工作人員嚴格按規定將包括集體支農資金使用在內的集體經濟組織重大事項報鎮農資辦及相關機構審查。針對巡察組反映的結余資金問題,目前已向鎮有關部門申請并按實列支。

  3.針對“非經濟林地生態補償資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一是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加強對《清溪鎮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清府辦〔2018〕77號)等規定的學習,要求工作人員嚴格按規定將包括集體支農資金使用在內的集體經濟組織重大事項報鎮農資辦及相關機構審查。針對巡察組反映的會計科目問題,目前已設置了關于非經濟林地生態補償資金的專門會計科目。

  4.針對“苗木扶持補助資金使用不規范”的問題,一是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加強對《清溪鎮農村集體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清府辦〔2018〕120號)等規定的學習,要求工作人員嚴格按規定對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不含本級)以下的建設工程可采用議價方式,由村理事會召開會議進行集體討論,并經民主決策程序表決通過后,自行確定施工單位。目前已嚴格按規定對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不含本級)以下的建設工程采用議價方式,由村理事會召開會議進行集體討論,并經民主決策程序表決通過后確定施工單位。

  5.針對“耕地仍存撂荒現象,復耕復種推進緩慢”的問題,經向鎮有關部門了解,撂荒耕地已完成復耕。今后將繼續加強耕地管理。

 ?。ǘ?/strong>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方面

  6.針對“招投標程序不規范”的問題,一是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加強對《清溪鎮農村集體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清府辦〔2018〕120號)等規定的學習,要求工作人員嚴格按規定將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含本級)以上400萬元(不含本級)以下的建設工程納入鎮招投標服務所進行招投標,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含本級)以上的建設工程必須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招投標。會議對巡察組反映的1宗未通過鎮招標的項目進行了回溯,對當事人員進行了談話提醒。

  7.針對“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一是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加強對《關于加強農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和建設工程管理的意見》(東農資辦〔2010〕1號)等規定的學習,要求相關工作人員立即對照有關規定,對每一個固定資產末級科目建立相應的固定資產卡片,并為每一個固定資產卡片制作固定資產標簽(道路類固定資產卡片除外)。其中,房屋類固定資產卡片應注明房屋占地面積、建筑面積、層數等,道路類固定資產卡片應注明道路起止地點長度、寬度等。目前已完成固定資產的卡片、標簽的建立工作。

  8.針對“資產交易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一是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加強對《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交易辦法》(東府〔2020〕14號)等規定的學習,要求工作人員嚴格按規定通過集體資產交易平臺進行集體資產交易。會議對巡察組反映的2宗不規范交易進行了回溯,對當事人員進行了談話提醒,并計劃在相應合同到期后立即更正。目前,所有集體資產交易均按要求在東莞市集體資產交易平臺進行。

  9.針對“應收款長期掛賬未處理”的問題,一是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加強對《清溪鎮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清府辦〔2018〕77號)、《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財會〔2004〕12號)等規定的學習,要求工作人員健全債權臺賬,實時掌握債權情況,嚴格按規定對應收款項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積極催收,加大力度開展債權追收行動,切實提高收款率。其中,確實無法追還的款項(含債務單位撤銷,確實無法追還,或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以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等情況)按規定程序批準核銷后計入其他支出。

  10.針對“未履行監理職責”的問題,一是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加強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清溪鎮農村集體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試行)》(清府辦〔2018〕120號)等規定的學習,要求工作人員嚴格按規定履行工程監理責任。其中,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50萬元(不含本級)以下的工程,指定專人落實監理職責,做好監理日志的記錄;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50萬元(含本級)以上的工程需委托監理單位落實監理責任,并做好監理資料的記錄和歸檔。會議對巡察組反映的未履行監理職責的項目進行了回溯,對當事人員進行了談話提醒。目前已嚴格按照上述有關規定指定專人負責工程的招投標和質量安全等管理工作,對工程項目的招標和建設情況進行監督。

  11.針對“工程質保資料不齊全、不規范”的問題,一是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加強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清溪鎮農村集體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試行)》(清府辦〔2018〕120號)等規定的學習,要求工作人員嚴格按規定履行工程監理責任,做好各項質保和監理監管等資料的歸檔。會議對巡察組反映的資料不齊全、不規范的項目進行了回溯,對當事人員進行了談話提醒。目前已嚴格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做好各項質保和監理監管資料的歸檔。

  12.針對“工程驗收時間滯后”的問題,一是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加強對《關于加強農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和建設工程管理的意見》(東農資辦〔2010〕1號)等規定的學習,要求工作人員嚴格按規定和合同要求,對建設工程及時組織驗收。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應當在三個月內完成工程竣工驗收。會議對巡察組反映驗收滯后的項目進行了回溯,對當事人員進行了談話提醒。目前項目均已完成驗收,已無工程驗收時間滯后的現象。

  13.針對“工程結算時間滯后”的問題,一是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加強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財會〔2014〕12號)等規定的學習,要求工作人員嚴格按規定和合同要求,及時開展工程項目結算工作。驗收工作由理事會、監事會、工程主管等人員參加。驗收通過后將有關資料交由會計進行結轉固定資產等賬務處理。會議對巡察組反映結算滯后的項目進行了回溯,對當事人員進行了談話提醒。目前項目均已完成結算,已無工程結算時間滯后的現象。

  14.針對“庫存現金超額過夜較為嚴重”的問題,一是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加強對《清溪鎮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清府辦〔2018〕77號)等規定的學習,要求工作人員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現金管理要求,每日清點庫存現金,登記現金日記賬,落實按日清理、按月結賬、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的要求,切實做到庫存過夜現金不超過5000元。會議對當事人員進行了談話提醒。目前已無庫存現金超額過夜的現象。

  15.針對“大額現金支出問題仍然存在”的問題,一是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加強對《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出納工作規范》(東農〔2006〕80號)等規定的學習,要求工作人員嚴格按規定通過銀行對超過結算起點的款項進行轉賬結算。會議對巡察組反映的大額現金支出進行了回溯,對當事人員進行了談話提醒。目前已無大額現金支出的現象。

  16.針對“福利分紅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一是召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能力提升培訓。二是加強對《清溪鎮農村集體資產管實施細則(試行)》(清府辦〔2018〕77號)等規定的學習,切實規范股東分紅管理,避免變相分紅等問題的發生。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ㄒ唬┨嵘枷胝J識。深刻認識巡視巡察工作的重大意義,把本輪市委巡察視作對重河鄉村振興和農村“三資”管理等工作的政治體檢,引導黨員干部和工作人員嚴守各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落細整改措施,切實將巡察的成果轉化為推動各項工作取得進展的實際成效

 ?。ǘ簩嵵黧w責任。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決扛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村黨委書記帶頭抓班子帶隊伍,帶頭落實“一崗雙責”,不斷加強對負責領域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的學習,對相關業務工作做到經常性研究、經常性部署,將責任壓力傳導到每個崗位、每個人員。

 ?。ㄈ娀犖榻ㄔO。時邀請鎮有關部門到村為村干部和相關工作人員開展業務知識和能力培訓,堅持集中學和個人自學相結合,不斷加強對各項業務領域的制度規定學習,做到常學常新,在學習過程中逐步完善各項業務工作流程,切實提升業務規范化水平。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87383933;電子郵箱:2582198551@qq.com;郵政信箱:東莞市清溪鎮鹿鳴路29號重河村委會二樓左側辦公室;郵政編碼:523660。


  中共重河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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