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鎮翡翠半島小區:
你小區超過20%業主聯名遞交的《申請書》收悉。經研究,符合《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之規定,現同意你小區籌備成立首屆業主委員會,具體如下:
一、即日起30日內,在政府有關部門指導和協助下產生業主大會籌備組。
二、業主大會籌備組由業主、建設單位、房管所以及土橋村委會的代表7至15人組成,其中業主代表不少于業主大會籌備組人數的60%。
三、業主大會籌備組自成立之日起6個月內,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會議需對《管理規約草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草案》進行表決,并選舉業主委員會。
四、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組要在政府有關部門指導和協助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履行好職責。
特此通知。
東莞市清溪鎮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