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辦公室,各村(社區):
《清溪鎮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已經鎮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如執行中遇到問題或困難,請徑向教育管理中心反映。
清溪鎮黨政綜合辦公室
2024年2月4日
清溪鎮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強化學前教育普惠發展,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的《“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等九部門印發的《廣東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東莞市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部署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學前教育規律,堅持黨的領導和政府主導,堅持改革創新和規范管理,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健全政策保障機制,完善管理體系,加強督導評估,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廣覆蓋、?;?、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到2025年,全鎮學前教育毛入園率保持100% ,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0%以上,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85%以上,公民辦幼兒園協同發展,力爭2025年底達到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標準。強化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優化和完善幼兒園成本分擔機制,合理確定政府、家庭、舉辦者分擔比例。學前教育師資隊伍整體水平不斷提升,教師配備、工資待遇保障機制和教師培養培訓體系更加完善,儲備一批園長后備干部。幼兒園辦園行為更加規范,保教質量明顯提升。學前教育教研指導能力進一步增強,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機制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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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統籌規劃幼兒園建設。科學規劃布局幼兒園建設,按照幼兒園千人學位數不低于40座的標準科學測算學位需求,落實專項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保障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用地空間,科學布點,有序推進,確?!?085”任務完成。嚴格執行幼兒園相關設計規范和建設標準,確保新建和改擴建的幼兒園各項指標達到規定要求,配足配齊活動場室及輔助用房。到2025年,全鎮規范化幼兒園比例達到100%。鼓勵新建幼兒園設置適當比例的幼兒托班,在完成“5085”任務的基礎上,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利用現有資源開設托班,招收 2至3歲的幼兒。(責任單位:教育管理中心、經濟發展局、公安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分局)
2.推進公辦優質資源擴充增效。推動公辦幼兒園建設,2023年,我鎮辦有2所鎮辦公辦幼兒園,到2025年,爭取開辦鎮辦公辦幼兒園達3所?!笆奈濉逼陂g,新建擴建和回收改建增加公辦幼兒園學位630個。嚴格落實省市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管理要求,做到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并將新建、改建居住區配套幼兒園移交鎮政府按標準辦成公辦園。落實財政補助、劃撥方式供地、減免稅費和租金等政策,鼓勵政府機關、村集體、企事業單位等開辦幼兒園。原則上常住人口規模 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須舉辦規范化公辦幼兒園,常住人口規模不足 4000人的行政村設分園或聯合辦園。政府和集體物業原則上舉辦公辦園,租用政府、集體物業舉辦的民辦園合同到期后原則上回收辦成公辦幼兒園,增加公辦園學位。(責任單位:教育管理中心、經濟發展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分局)
3.積極擴充普惠性民辦學前教育資源。落實《東莞市普惠性幼兒園認定、扶持和管理辦法》要求,通過購買服務、綜合獎補、減免租金、派駐公辦教師、培訓教師、教研指導、集團化結對幫扶等方式,加大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扶持力度,引導更多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等向學前教育捐資助學。(責任單位:教育管理中心)
4.鼓勵扶持融合教育。將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納入學前教育發展總體規劃,提高殘疾幼兒入園率。加強幼兒園隨班就讀資源教室建設和資源教師配備,鼓勵支持開辦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具有獨立建制的特殊幼兒園,支持有條件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通過增設特殊幼兒園職能,規范建立2-6歲殘疾兒童的學前教育,鼓勵并扶持有條件的普通幼兒園接收經評估鑒定適宜在幼兒園生活學習的殘疾兒童隨班就讀。(責任單位:教育管理中心、鎮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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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健全財政經費投入機制。將學前教育列入財政預算,統籌財力和資源辦好學前教育,確保學前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落實財政經費保障,推動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占財政性教育經費比例不低于5%。健全公辦幼兒園生均撥款機制以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補助機制,按要求落實普惠性幼兒園生均撥款標準,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兒園補助標準。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責任單位:財政分局、教育管理中心、經濟發展局)
6.健全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狀況、辦園成本和家庭經濟承受能力,以提供普惠性服務為衡量標準,科學核定鎮公辦園、集體辦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成本,明確各方分擔比例,建立與撥款、資助水平相適應的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依法加強對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收費行為的規范監管。(責任單位:經濟發展局、教育管理中心、財政分局、市場監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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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加強幼兒園黨建工作,提高黨組織和黨的工作覆蓋率。落實師德教育新要求,加強幼兒園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把培養良好師德風范作為幼兒園文化建設的核心內容,把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教育融入教師培養、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建立健全教育、宣傳、考核、監督、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健全師德考核制度,體現獎優罰劣,推行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實行師德違規、師風不良 “零容忍”。(責任單位:教育管理中心)
8.健全幼兒園教師培訓制度。將幼兒園教師特別是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教師培訓工作納入教師培訓整體規劃,做好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和幼兒園新任教師培訓,深化教師全員培訓,定期開展幼兒園保健人員和保育員培訓、幼兒教師特殊教育知識能力培訓、隨班就讀資源教師培訓。開展幼兒園教師學歷培訓,建立責任跟蹤、情況通報和考核評價制度,針對幼兒園教師持證率低的問題,依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培訓,切實提高幼兒園教師學歷水平和教育教學水平。對幼兒園教師進行分類培訓,加強教研員、骨干教師、名園長的培訓培養。開展幼兒園園長后備干部培養,儲備一批幼兒園園長后備干部。(責任單位:教育管理中心,成人學校)
9.加強教師配備和待遇保障。各類幼兒園按照配備標準配足配齊教職工。落實公辦幼兒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同工同酬。適時調整幼兒園教師最低工資標準和幼兒園教師從教津貼標準,鼓勵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建立教職工年金制度。各類幼兒園應依法依規足額足項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進一步保障幼兒園教師工資福利待遇。(責任單位:教育管理中心、財政分局、人社和醫保分局)
10.完善幼兒園教師管理。建立健全幼兒園教師信息管理制度,完善幼兒園教師準入和招聘制度,嚴把入口關,確保新辦幼兒園必須全園教師高一級學歷達標和持證上崗,幼兒園新招聘教師必須100%是大專及以上學歷和持有教師資格證。制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持證率和大專學歷達標工作方案,按照時間節點逐步推進,對符合條件的在職幼兒園教師取得大專學歷的人員給予一定的獎勵。深化幼兒園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探索在公辦幼兒園開展崗位聘用工作。在課題立項、成果評比、職稱評審中向學前教育適當傾斜。依法保障民辦幼兒園教師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幼兒園教師同等權利。(責任單位:教育管理中心、財政分局、人社和醫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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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完善學前教育教研體系。落實《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建立健全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體系的實施意見》,建立健全教研員準入和退出機制,遴選優秀園長和教師充實教研崗位,配備1-3名專兼職教研員。制定學前教育教研中心組工作指引,加強學前教育教研中心組建設。落實教研指導責任區制度,加強園本教研、區域教研,及時解決幼兒園教師在教育實踐過程中的困惑和問題,構建智慧教研新方式,建設學前教育教研資源共建共享平臺,實現各類幼兒園教研指導全覆蓋。(責任單位:教育管理中心)
12.推進科學保教和課程游戲化建設。落實《廣東省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攻堅行動方案》,積極開展試點工作,總結推廣試點經驗,構建銜接機制,強化幼兒園和小學深度合作,切實提高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教育的科學性和有效性。落實《廣東省幼兒園課程建設指南》,尊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學習特點,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深入推進幼兒園課程游戲化建設,從理解游戲化理念、優化活動安排、規劃游戲環境、配備游戲材料、放手孩子游戲、提高游戲組織能力以及建設游戲資源庫等方面進一步科學變革幼兒園教育活動形式?!笆奈濉逼陂g爭取培育1個市幼兒園課程游戲化示范項目,加強幼兒園家長委員會建設,發揮家長委員會在幼兒園管理、保育教育、家園溝通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責任單位:教育管理中心)
13.推進幼兒園聯動辦學。充分發揮優質幼兒園和公辦幼兒園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強對薄弱園的專業引領和實踐指導。推進城鄉學前教育一體化管理資源中心試點建設,發揮優質幼兒園的帶動作用,以兩所公辦幼兒園為支點,探索推進鎮、村幼兒園一體化管理,輻射引領鎮域內其他各類幼兒園,提升保教質量??偨Y幼兒園對口結對工作經驗,發揮優質園在辦學、教研等方面的輻射作用?!笆奈濉逼陂g,逐步打造一批品牌幼兒園。(責任單位:教育管理中心)
14.鼓勵開展群眾性學術活動。發揮清溪學前教育、清溪民辦教育協會和學前教育教研中心組的作用,加強對學前教育實踐問題的研究和鎮內外學前教育學術交流。鼓勵學前教育教研中心組定期開展學科交流研討,并定期推廣研究經驗與成果;開展各類評選活動,為廣大幼教工作者提供展示平臺;通過多途徑、多形式開展相關宣傳活動,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氛圍;積極與其他學前教育群眾性組織合作,共同助力推進我鎮學前教育發展。(責任單位:教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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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加強對幼兒園全程監管。強化各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提升跨部門協同治理能力。健全教育部門學前教育管理機構并充實工作力量,建立教育部門主管、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年檢制度和動態監管機制。完善幼兒園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納入市政務信息系統管理,定期向社會公布各類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收費標準、質量評估等信息。幼兒園園長和專任教師變更要主動向主管的教育部門備案,一個月內完成信息更新。加強集體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財務監管,集體辦幼兒園和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收取費用、開展活動的資金往來,要使用在教育部門備案的賬戶,確保收費主要用于保障教職工待遇、改善辦園條件、提高保教質量。嚴禁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舉辦者通過任何方式取得辦學收益、分配或轉移辦學結余。教育部門統籌轄區內公辦園招生工作,指導普惠性民辦園招生工作,鼓勵實施學前教育服務區制度,以“相對就近”為原則合理確定普惠性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強化對幼兒園辦園條件、教師資格與配備、安全防護、收費行為、衛生保健、保育教育、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動態監管。(責任單位:教育管理中心)
16.強化安全保障。健全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嚴格落實幼兒園安全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全覆蓋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幼兒園要健全房屋設備、消防、門衛、食品藥品、幼兒接送交接、幼兒就寢值守和活動組織等安全防護和檢查制度,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嚴防各類事故發生。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幼兒園門口設置隔離欄、隔離墩或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專職保安配備、封閉化管理、一鍵式緊急報警和視頻監控裝置配備與公安機關聯網全面達標。強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普及幼兒安全知識,提高幼兒感知、體悟、躲避危險和傷害的能力。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日常監管、重大隱患督辦、約談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幼兒園安全風險,定期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和集中整治,落實監督檢查常態化措施,確保幼兒園安全運轉。加強監督和指導,落實幼兒保健、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執法、食品藥品安全等工作要求,科學配餐,保證幼兒合理膳食。(責任單位:教育管理中心、財政分局、公安分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管分局)
17.加大治理力度。加強辦園行為督導,重點對存在危房、“三防”不達標等安全隱患及園長和教師不具備規定資格等不規范辦園行為進行動態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應依法進行處罰。對出現虐童、體罰及變相體罰等嚴重師德失范行為的幼兒園,年檢實行一票否決,對涉事教職工、管理者和舉辦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或行為的教職工,不得錄用,在職的應當及時解聘。持續開展幼兒園名稱規范清理行動,對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包含外語詞、外國國名、地名,使用“雙語”“藝術”“國學”“私塾”等片面強調課程特色或帶有宗教色彩的名稱,以及民辦幼兒園使用公辦學校名稱或簡稱等進行清理整治。繼續開展無證幼兒園清理整治,根治無證幼兒園亂象。加強民辦幼兒園審批管理,落實民辦幼兒園分類管理,建立和完善幼兒園年檢制度和幼兒園動態監管機制,規范辦園行為。加大校外培訓機構執法檢查力度,對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托管班等名義及其他違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培訓,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責任單位:教育管理中心、經濟發展局、市場監管分局、公共服務辦)
三、組織與實施
18.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學前教育的全面領導,落實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對本轄區學前教育發展負主體責任,負責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制定、幼兒園建設管理及指導監督等工作,確保本轄區學前教育規范有序健康發展。要完善鎮學前教育工作機制,協調各部門力量共同解決學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要根據“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并列入黨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19.完善部門協調機制。教育部門要加強學前教育的科學指導和監督管理。編制部門要結合實際辦理公辦幼兒園事業單位登記手續。發展改革部門要把學前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支持幼兒園建設發展。公安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侵害幼兒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推動幼兒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會同教育部門加強幼兒園校車安全監管。財政部門要完善財政支持政策,支持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推進完善并實施幼兒園教職工人事(勞動)、工資待遇、社會保障和職稱評聘政策。自然資源部門要結合教育部門用地需求及相關專項規劃指導做好學前教育規劃布局,將配套幼兒園建設要求作為規劃條件及土地出讓條件,加強配套幼兒園的工程設計方案審查、規劃條件核實等環節的監管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對配套幼兒園的建設、驗收等環節的監管。衛生健康部門要監督指導幼兒園衛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工作。發展改革、教育、財政、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民政、市場監管部門要分別對取得辦學許可證的非營利性幼兒園和營利性幼兒園依法辦理法人登記手續。醫療保障部門要負責做好幼兒園教職工的醫療保障工作。
20.強化督導問責。制定創建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鎮實施方案,對照學前教育普及普惠評估指標逐步完成創建評估工作,促進普及普惠發展。將學前教育發展情況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內容,落實政府對各類幼兒園的監管責任,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落實教育部《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辦法》《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指南》和《廣東省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實施辦法》要求,健全幼兒園質量評估體系,充分發揮質量評估對保教實踐的科學導向作用。建立健全學前教育專兼職督學隊伍,完善幼兒園督導評估監測制度,抓好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工作,促進幼兒園自主發展、內涵發展、科學發展,提高幼兒園的辦園質量。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