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四條、《廣東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第四條的規定,依當事人申請,本機關決定對東莞市華洲星創傳媒有限公司出租、出借《營業性演出許可證》一案舉行公開聽證,現將有關事項公開如下:
一、案由:出租、出借《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二、當事人:東莞市華洲星創傳媒有限公司
三、聽證時間:2025年6月30日上午9時30分
四、聽證地點:東莞市清溪鎮清鳳路96號清溪鎮綜合行政執法隊308室
五、注意事項
1、需要參加旁聽的人員,請提前二天電話預約并登記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于聽證會開始前30分鐘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到達聽證地點。
2、旁聽人員須遵守聽證會紀律,服從聽證主持人的安排,未經允許,不得錄音、錄像、攝影。并由工作人員引領入場和退場。
聯系人:鄭丹洽 聯系電話:0769-87735597
特此公告。
東莞市清溪鎮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