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鎮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情況表(從莞高速公路東莞段(含清溪支線)清溪停車區項目)》已于2025年5月26日經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批復同意,規模落實使用情況表編號為:44190020250004。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粵自然資發[2024]4號)及相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公告機關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清溪分局
二、公告時間
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5日
三、公告內容
1、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原因
為完善高速公路服務區布局、提升高速公路服務水平,擬建設從莞高速公路東莞段(含清溪支線)清溪停車區,該項目需通過編制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情況表,落實城鎮用地規模。按照《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粵自然資發〔2024〕4號)等文件,我分局組織編制了《東莞市清溪鎮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情況表(從莞高速公路東莞段(含清溪支線)清溪停車區項目)》,局部調整了清溪鎮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布局。
2、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情況
落實地塊面積1.3971公頃,本次城鎮開發邊界外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使用涉及總面積0.0248公頃,使用后均落實為城鎮建設用地。
3、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線管控要求
本次落實地塊完全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與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市綠線、城市紫線、城市藍線、自然保護地、歷史文物保護線等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線無沖突,涉及城市黃線,規劃為公路用地,屬于兼容情形,且已征得市相關主管部門同意。后期將按照省自然資源廳統一工作部署每年定期等量縮減城鎮開發邊界內規劃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確保規劃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不突破。
四、規模落實圖件
(見附圖)
五、批準機關和批準時間
批準機關:東莞市自然資源局
批準時間:2025年5月26日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清溪分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