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辦公室,各村(社區)黨組織:
鎮委決定:
傅文秀 任鎮平安法治辦主任,試用期1年,免鎮人民政府四級主任科員職級;
鐘 超 任鎮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試用期1年,三級主任科員,免東莞市應急管理局清溪分局應急救援股股長職務、三級主任科員職級;
吳 勇 任鎮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試用期1年,四級主任科員,免東莞市財政局清溪分局預算收支管理股股長職務、四級主任科員職級;
曾秀霞 任鎮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副主任,試用期1年;
王建華 任鎮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試用期1年;
吳 軍 任鎮平安法治辦副主任,試用期1年,四級主任科員,免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清溪分局四級主辦職級;
李海波 任鎮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試用期1年;
李少尉 任鎮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副主任,試用期1年,一級科員,免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清溪分局一級行政執法員職級;
王文巧 任鎮團委副書記,試用期1年;
殷任華 任鎮招投標服務所副所長,試用期1年;
湛志勇 任鎮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副主任,試用期1年;
熊李娟 任鎮網格管理中心副主任,試用期1年;
葉過房 任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副主任,免鎮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劉 翔 免鎮網格管理中心副主任職務。
中共清溪鎮委員會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