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干〔2011〕3號
關于譚全河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各單位、各辦公室:
鎮委決定:
譚全河 兼任黨委政法辦主任、維穩及綜治辦主任、綜治信訪維穩中心主任;
吳愛凡 兼任黨委政法辦常務副主任、維穩及綜治辦常務副主任、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常務副主任;
姚志發 任黨委政法辦專職副主任、維穩及綜治辦專職副主任、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專職副主任,免清溪司法所所長職務;
林均瑜 任黨政辦主任,免共青團清溪鎮委書記職務;
鐘錦堂 任社會事務辦主任,免宣傳教育辦主任職務;
楊錦茹 任宣傳教育辦主任,免社會事務辦主任職務;
殷子勝 免維穩及綜治辦主任職務;
殷偉文 免黨政辦主任職務;
李?;?免清溪鎮人才服務站站長職務。
中共清溪鎮委員會
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