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干〔2013〕17號
關于葉志軍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各單位、各辦公室:
鎮委決定:
葉志軍 任清溪鎮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副經理(副主任級),免經貿辦副主任職務。
中共清溪鎮委員會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