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干〔2013〕10號
關于楊向明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各單位、各辦公室:
鎮委決定:
楊向明 任清溪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主任(副科級),試用期1年;
朱國強 免清溪鎮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主任職務,保留副科級。
中共清溪鎮委員會
2013年4月1日
清委干〔2013〕10號
關于楊向明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各單位、各辦公室:
鎮委決定:
楊向明 任清溪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主任(副科級),試用期1年;
朱國強 免清溪鎮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主任職務,保留副科級。
中共清溪鎮委員會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