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干〔2013〕1號
關于張欣然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各單位、各辦公室:
鎮委決定:
張欣然 任清溪鎮人才服務站站長(主任級),試用期1年;
殷志峰 任清溪鎮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副經理(主任級),試用期1年,免宣傳教育辦副主任職務;
陳應成 任信訪辦副主任,試用期1年;
曾茂泉 兼任清溪鎮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副經理;
張志杰 兼任清溪鎮園區開發公司副經理(副主任級);
許 維 任清溪鎮園區開發公司副經理(副主任級),免外經辦副主任職務。
中共清溪鎮委員會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