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干〔2012〕8號
關于李妙儀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各單位、各辦公室:
鎮委決定:
李妙儀 任清溪鎮投資服務中心主任(主任級),試用期1年,免信訪辦副主任職務。
中共清溪鎮委員會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