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干〔2009〕9號
關于李邦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各單位、各辦公室:
鎮委決定:
李 邦 任清溪鎮稅務協管中心主任,試用期1年,
免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副經理職務;
藍旭文 任農辦副主任,試用期1年;
黃小玲 任市財政局清溪分局辦公室主任,試用期1年;
鄧玉坤 任清溪鎮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試用期1年;
黃建新 任清溪鎮房地產管理所副所長,試用期1年;
謝浩杰 任清溪鎮水利管理所副所長,試用期1年;
張小周 任清溪鎮自來水有限公司經理,試用期1年;
柳志勇 任清溪鎮會計核算中心副主任(副主任級),
免市財政局清溪分局預算收支管理股股長職務;
周 平 任市財政局清溪分局財會資產監督股股長,
免征收管理股股長職務;
唐 珍 任市財政局清溪分局預算收支管理股股長,
免辦公室主任職務;
姚杰鋒 任市財政局清溪分局征收管理股股長,
免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職務;
陳家樂 任清溪鎮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副經理,
免自來水有限公司經理職務;
楊志航 任清溪鎮稅務協管中心副主任;
尹遠強 任農辦副主任;
黃泰穩 免清溪鎮稅務協管中心主任、經貿辦副主任職務。
中共清溪鎮委員會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