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35號),涉及我鎮1家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清溪國華糧油店銷售的多晶體冰糖(散裝)
?。ㄒ唬┏闄z基本情況:東莞市清溪國華糧油店銷售的多晶體冰糖(規格:9.5千克/箱,生產日期:2021-03-09,標稱生產企業:廣東甜之源食品發展有限公司)產品,“色值”項目不合格。
?。ǘζ髽I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清溪國華糧油店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予以處罰。鑒于當事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該店免于處罰。
?。ㄈ┰蚺挪榧捌髽I整改情況:該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對已銷售的該批不合格食品進行召回,并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該店認為該批次食品在進貨及銷售的時候是包裝完整的,且在陰涼、避光的條件下貯存和銷售,符合其貯存條件,因此其“色值”項目不合格應該是生產企業在生產環節造成的,而不是該店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