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64號),涉及我市1家經營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東莞市清溪泗和飲食店使用的餐具產品(散裝)
?。ㄒ唬〇|莞市清溪泗和飲食店使用的碗具(規格:散裝,購進日期:/)產品,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ǘζ髽I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東莞市清溪泗和飲食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餐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予于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罰告〔2020〕161117A11號)。
?。ㄈ┰蚺挪榧捌髽I整改情況。該店在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立即停止了該批餐具的使用,馬上對該店所有的餐具、飲具進行了消毒處理,并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該店使用的餐具一直以來都是自己清潔、消毒使用,開業以來從未接到過因該店的餐具不干凈而發生食物中毒的現象,因此該店認為此次抽檢不合格項目,是由于臨時拿出餐具使用時,沒有進行消毒處理而導致的。
?。ㄋ模┢渌枰f明的情況。我局接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已分別將不合格情況通報供貨商和生產企業所在轄區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