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鎮社會救助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 ||||||||||||||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網址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主動 | 依申請 | 市級 | 鎮級 | |||||||
1 | 綜合業務 | 政策法規文件 |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 649號) ●《廣東省社會救助條例》(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85號公告) ●東莞市配套政策法規文件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 | 公共服務辦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http://www.sangco.com.cn/qingxi/zwgk/jczwgkss/snbt/index.html | √ | √ | √ | √ | ||
2 | 監督檢查 | ●社會救助信訪通訊地址 ●社會救助投訴舉報電話 | 《廣東省社會救助條例》(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85號公告)等相關政策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 | 公共服務辦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社區 /企事業單位 /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法規文件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 2012〕45號) ●《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民發〔 2012〕220號) ●《廣東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 262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 2012〕 142號) ●《東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東府〔 2018〕 17號)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 | 公共服務辦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4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 ●辦理條件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申請材料 ●辦理流程 ●辦理時間、地點 ●聯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 2012〕 45號)等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 | 公共服務辦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5 | 審核信息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 2012〕 45號)等相關政策法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公示7天 | 公共服務辦 | ■社區 /企事業單位 /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6 | 審批信息 | ●低保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 2012〕 45號)等相關政策法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 | 公共服務辦 | ■政府網站 ■社區 /企事業單位 /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7 |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 政策法規文件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 2016〕14號) ●《民政部關于印發 <特困人員認定辦法 >的通知》(民發〔 2016〕178號) ●《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 >的通知》(民發〔 2016〕 115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粵府〔 2016〕147號) ●《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加強特困供養人員護理工作的通知》(粵民規字〔 2018〕4號) ●《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做好特困供養人員照料護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民函〔 2019〕451號)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 | 公共服務辦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8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 ●辦理條件 ●救助供養標準 ●申請材料 ●辦理流程 ●辦理時間、地點 ●聯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 2016〕 14號)等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 | 公共服務辦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9 | 審核信息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終止供養名單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 2016〕 14號)等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公示7天 | 公共服務辦 | ■社區 /企事業單位 /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10 | 審批信息 | ●特困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 2016〕 14號)等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 | 公共服務辦 | ■政府網站 ■社區 /企事業單位 /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11 | 臨時救助 | 政策法規文件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 2014〕47號) ●《民政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意見》(民發〔 2018〕23號) ●《東莞市困難家庭臨時救助實施辦法》(東府〔 2015〕10號)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 | 公共服務辦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2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 ●辦理條件 ●救助標準 ●申請材料 ●辦理流程 ●辦理時間、地點 ●聯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 2014〕 47號)等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 | 公共服務辦 | ■政府網站 ■政務服務中心 ■社區 /企事業單位 /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13 | 審核審批信息 | ●支出型臨時救助對象名單 ●救助金額 ●救助事由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 2014〕 47號)等相關政策法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 | 公共服務辦 | ■政府網站 ■社區 /企事業單位 /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14 | 低收入家庭 | 政策法規文件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 2012〕45號) ●《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民發〔 2012〕220號) ●《廣東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 262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 2012〕 142號) ●《東莞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實施方案》(東府辦〔 2018〕502號)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 | 公共服務辦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5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 ●辦理條件 ●低收入家庭救助標準 ●申請材料 ●辦理流程 ●辦理時間、地點 ●聯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 2012〕 45號)等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 | 公共服務辦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6 | 審核信息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 2012〕 45號)等相關政策法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 | 公共服務辦 | ■社區 /企事業單位 /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17 | 審批信息 | ●低收入家庭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 2012〕 45號)等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 10個工作日內 | 公共服務辦 | ■政府網站 ■社區 /企事業單位 /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醫療救助 | ●《東莞市困難家庭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東府〔2017〕 79號) | 信息公開規定 | 人社分局 | ■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8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救助標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 《東莞市困難家庭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東府〔 2017〕79號)等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人社分局 | ■政府網站■政務服務中心■社區 /企事業單位 /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 |||||
審核審批信息 | ●支出型臨時救助對象名單●救助金額●救助事由 | 《東莞市困難家庭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東府〔 2017〕79號)等相關政策法規文 件 | 人社分局 | ■政府網站■社區 /企事業單位 /村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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