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府辦〔2014〕1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規定的通知》(粵辦函〔2016〕96號)和省公安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細則的通知》(粵公通字〔2017〕22號)等規定,結合我鎮消防工作實際,全鎮共有77家單位被確定為清溪鎮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見附件1)、2家單位被確定為清溪鎮2022年度火災高危單位(見附件2),現將對相關單位名單予以公示。
東莞市應急管理局清溪分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