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清溪公安接到報案,趕往現場的民警卻在途中成功處置一起火災警情,切實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當晚,清溪公安接到群眾報案稱,在金和服裝有限公司發現迷失人員,接到指令后,浮崗巡處組民警迅速前往處置,處警過程中途經荔橫橫協塑膠廠路段時,發現該廠旁邊冒出大量白煙。本著職業的敏感性,民警上前查看情況后,立即拿出攜帶的滅火器進行滅火。由于火勢較大,4瓶滅火器用完火勢依舊不減,民警便找廠里保安借了3個桶,提了30余桶水才將明火撲滅,成功避免火勢蔓延,消除了火災隱患。
事后,經調查,該起火災是廠里的保安在廠門口燒垃圾時不小心將樹枝點著引起大火,民警對其進行了嚴厲批評,并對其宣講了消防安全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