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緊抓粵港澳大灣區和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建設的歷史機遇,清溪鎮創新推動城市更新,盤活存量建設用地資源、促進土地集約利用。根據清溪鎮人民政府辦公室出具《關于落實清溪鎮大利社區荔枝村南商住更新單元“三舊”改造工作的復函》(清委辦復[2020]14號),擬對鹿湖東路與銀屏路交匯處的舊村莊、舊工業廠房進行更新改造,更新方向為商住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品質和綜合承載力,優化城市功能布局,推動廣深科技走廊的建設。為保障上述項目用地,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23號)等相關文件,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清溪分局組織編制了《東莞市清溪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大利社區荔枝村南居住更新單元)》。近日,該方案已獲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批準,特此公示。
本次建設用地規模置換調入地塊面積為0.3506公頃,位于清溪鎮大利社區。在《東莞市清溪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中,上述項目用地規劃為交通水利用地,現將上述地塊全部修改為城鄉建設用地。
按照不突破縣(市、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規劃修改原則,本次規劃修改方案將位于清溪鎮大利社區的0.3506公頃規劃城鄉建設用地調出,調整為交通水利用地。
根據現行規劃,清溪鎮規劃目標年(2020 年)各項主要調控指標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30.20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 838.00公頃,建設用地總規??刂圃?084.07公頃以內,城鄉建設用地規??刂圃?181.87公頃以內。建設用地規模置換后,清溪鎮各項土地利用調控指標保持不變。
批準機關:東莞市自然資源局
批準時間:2021年2月23日
公示單位: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清溪分局
附件2:關于東莞市清溪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大利社區荔枝村南居住更新單元)的批復(東自然資規劃改復〔2021〕2號).pdf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清溪分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