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東府〔2016〕110號)、《東莞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東府〔2016〕111號)、《東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市政府第138號令),現對申請對象的基本情況進行公示,任何組織或個人對公示的情況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書面向東莞市清溪鎮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實姓名以便調查,否則作異議無效處理。(以下名單將從 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1年9月4日止,在東莞市清溪政府網上公示10天,網址:(http://www.sangco.com.cn/qingxi/ )
住房保障申請登記結果公示(第三十四期)
來源:
本網
發布時間: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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