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溪鎮緊緊圍繞市政府《關于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東莞市創建法治政府示范區實施方案》、《東莞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等文件的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各項措施,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據《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定期報告規定》、《廣東省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定期報告和依法行政創新成果評審工作的通知》(粵府法治辦〔2016〕7號)的有關要求,現將我鎮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16年工作情況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根據《廣東省推行市、縣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工作方案》(粵委辦〔2015〕31號)及《中共東莞市委辦公室、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推行權責清單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東委辦〔2015〕24號)的要求,我鎮全面清理行政職權,全面制訂了《清溪鎮人民政府權責清單》,涉及330個事項,已在“東莞清溪”政府網站公布。
進一步優化政府組織機構,結合我鎮享受中心鎮待遇后承接市下放的事權,進一步優化我鎮機構設置、調整派出機構管理關系,較好地破解勞動、社保、交通等管理領域“權責分割”的問題,增強了我鎮的財政實力,更加方便群眾辦事,節約行政成本。
積極創新行政服務方式。商事登記改革深入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進一步增強了市場活力;食藥監分局等部門設置流動便民服務窗口;商務辦、社保、人力資源等單位先后開通官方網站、微信平臺;建設了鎮綜合服務中心,進一步完善行政服務體系。
(二)大力推進法制機構隊伍建設
根據市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東莞市2014年依法行政考評方案》(東依法行政〔2014〕2號)、市機編委《關于進一步規范鎮街法制機構設置的通知》(東機編〔2014〕70號)等文件精神,我鎮進一步充實了鎮法制辦人員力量,目前共有專兼職工作人員4名,其中2人碩士研究生學歷、2人本科學歷,3人具備法律相關專業;成立了鎮法律顧問室,由鎮法制辦工作人員、聘用律師組成法律顧問隊伍。2016年,鎮法制辦和鎮法律顧問室共處理11宗鎮政府涉訴案件,進行政府經濟合同合法性審查共341份,向12個部門的36個工作事項提出了法律意見。
(三)不斷完善各項配套規章制度
根據省、市的有關要求以及我鎮的實際工作需要,截至目前我鎮共出臺了11份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相關文件,涉及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公開、法律顧問制度、信訪工作、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等多個方面,進一步規范了鎮政府及各部門的工作,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四)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業務水平
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著力推進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守法、用法,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每年均結合新法出臺和自身實際制定了年度學法計劃并認真落實,不斷提高我鎮公職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來,鎮領導班子在黨政聯席會議專題學法2次,舉辦全鎮依法行政和學法培訓班2次;全鎮各部門共自行組織和參加學法講座、培訓、研討累計29次。
(五)逐步完善政府行政決策機制
根據《東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制定了《清溪鎮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進一步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納入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我鎮的總規修編、“十三五”規劃、政府工作報告等重大決策均按照《清溪鎮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相關程序作出。此外,我鎮制定了《清溪鎮領導班子成員審批工作規范》、《清溪鎮黨政聯席會議會務審批工作程序和規范》等制度,進一步完善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序,明確行政決策的范圍和權限。近年來,我鎮沒有發生因違法決策引起重大群體性事件、集體上訪事件、被上級機關責令糾正或者撤銷、被人民法院判決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無效、責令履行或給付的情形。
(六)大力加強規范性文件的管理
制定了《清溪鎮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備案的規定,加強報送備案審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備、有錯必糾,切實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嚴格執行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2016年,我鎮以清府或清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2份,全部進行了合法性審查;按要求向市法制局備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共2份,合法率、備案率、及時率均達100%。
(七)積極強化行政行為監督工作
制定了《清溪鎮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認真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制度,堅決杜絕無執法資格人員上崗執法。2016年,對全鎮執法人員信息進行更新整理,13人報名參加行政執法證申證培訓,17人注銷行政執法證,47人更換了新行政執法證。印發了《關于做好2016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對以鎮政府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鎮政府內設局依照《委托執法協議書》的約定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以及各市直派出機構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事前審查和事后備案,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今年來,鎮法制辦前往12個部門、單位檢查執法卷宗,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事前審查、事后備案共1580宗。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鎮的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問題,主要在:
(一)依法行政的要求還需進一步落實到部門具體工作中
今年以來,我鎮通過召開多次專題工作會議,舉辦多場專題培訓班,出臺多份文件,各部門單位、各村(居)依法行政的認識和能力均得到了很大提高,堅持依法行政已在全鎮形成共識。但全面依法行政,需要在各部門各項工作各個環節中落實。而長期以來形成的一些不良機關作風,在一些部門還個別存在,需要徹底打破這些不良習慣,促使各部門將依法行政自覺落實到各項具體工作中,全面依法行政才能成為現實。
(二)重大行政決策的作出質量還需進一步提高
我鎮已參照《東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出臺了《清溪鎮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進一步完善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序,明確行政決策的范圍和權限。但在落實該制度的過程中,部門對于哪些決策需按該制度規定的程序作出不清晰;部分部門在行政決策作出前,開展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組織咨詢論證、進行合法性審查等工作不主動。
(三)行政執法的水平還需進一步提高
從2015年起,我鎮內設辦公室和鎮管單位的行政執法由鎮政府監督管理,具體由鎮法制辦承擔。而我鎮部門單位的行政執法以往由市局監督管理,有關標準不盡相同,并在鎮一級存在一定“各自為政”的狀況。隨著內設辦公室和鎮管單位行政執法由鎮政府監督管理,亟需盡快形成新的工作機制,促使各有關部門單位以鎮政府為平臺,協同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接下來我鎮將在認真總結2016年度工作經驗、分析存在不足的基礎上,進一步扎實做好各項工作,努力將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充分發揮鎮法制辦的依法行政監督、法律顧問和參謀助手作用,加強對各部門單位的法律指導和監督。同時,要求各部門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依法行政各項規章制度,增強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將依法行政落實到各項具體工作中。此外,通過舉辦培訓班、交流會、學法講座、普法活動等方式,不斷提升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二)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根據有關要求,我鎮逐步出臺了多項依法行政的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機制。我鎮將在工作實踐中檢驗這些規章制度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及時作出修改完善。同時,根據中央、省、市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各項新的要求,繼續不斷完善和制訂依法行政的規章制度。
(三)加快提升行政執法水平
及時總結我鎮行政執法的工作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繼續積極向市法制局和兄弟鎮街請教學習,加快提升工作水平。同時,加快完善鎮法制辦協調、指導、監督各執法部門,以及各執法部門協同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的工作機制。此外,進一步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程序,從源頭上把好行政審批、行政收費、行政處罰的前置審查關;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加強對執法人員的資格管理和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加大執法監督檢查力度,認真做好案卷評查。
專此報告。
東莞市清溪鎮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