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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醫療藥品用品價格提醒告誡書

  • 發布時間: 2020-01-23 10:05
  • 來源: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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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醫療藥品用品經營者:

      醫療藥品用品價格關乎民生,近期防控肺炎醫藥用品出現斷貨及漲價現象,為進一步規范醫療藥品用品市場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建立醫療藥品用品產購銷公平競爭的良好市場環境,保護消費者利益,現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醫療藥品用品經營者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用好自主定價權,依法合規經營,開展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自覺維護正常的醫療藥品用品價格秩序,堅決杜絕價格違法行為。

      二、 醫療藥品用品經營者不得利用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醫療藥品及用品的銷售價格,不得囤貨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謠言。

      三、各醫療藥品用品經營者要堅決杜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違法漲價、惡意控銷等以下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一)醫療藥品用品生產經營企業達成、實施壟斷協議的行為;

     (二)醫療藥品用品經營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銷售藥品的行為;

     (三)醫療藥品用品零售企業不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價格公示制度的行為,存在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等虛 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欺詐行為。

      四、醫療藥品用品等行業協會或其他銷售機構要加強自律,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聯合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企業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五、本提醒告誡函發出后,各醫療藥品用品經營者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積極開展自查整改,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對于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還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六、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進一步加強醫療藥品用品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巡查工作,適時開展專項檢查。對轄區內社會反映強烈、屢查屢犯的醫療藥品用品經營企業將列為重點巡查、檢查對象,對其價格行為實施重點監管。

      歡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醫療藥品用品經營者的價格行為予以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并撥打“12315”或者“1234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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