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務
?。ㄒ唬┓答亞栴}: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嚴重。
?。ǘ┴熑螁挝唬菏猩鷳B環境局
?。ㄈ┱臅r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ㄋ模┱哪繕耍杭訌娭攸c揮發性有機物行業環境準入,推動原輔材料替代和工藝技術升級,有效削減排放量。
?。ㄎ澹┱拇胧?. 四十三(一)要求重點揮發性有機物行業全部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全面加強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放行業的環境準入監管。2. 四十三(二)加快引導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入駐工業集聚區,全面提升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行業的產業集聚度。3. 四十三(三)加快開展涉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
二、整改落實情況
?。ㄒ唬┱哪繕送瓿汕闆r:已完成。
?。ǘ┱拇胧┞鋵嵡闆r:1.四十三(一)已印發《東莞市印刷行業和重點工業涂裝行業低揮發性原料改造工作實施方案》(東大氣辦〔2018〕41號)、《關于做好2019年度印刷行業和重點工業涂裝行業低揮發性原料改造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東環辦函〔2019〕29號)和《關于做好2020年度制鞋、家具制造及重點工業涂裝行業低揮發性原料改造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已完成低揮發性原料改造工作整治任務。2.四十三(二)嚴格執行《東莞市藍天保衛戰行動方案》(東府〔2018〕56號),加強源頭控制,要求新改擴建項目全部使用低揮發性原料,實行VOCs排放削減替代政策。2020年以來未審批工業集聚區外除市級以上重大項目外的石化和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制鞋行業、電子元件制造等重點行業項目環評文件。3.四十三(三)印發《關于加快VOCs市級重點監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基本完成省級和市級重點企業“一企一策”綜合整治工作。
如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內逕向我們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聯系方式:東莞市南城街道宏偉二路南城段九號勝安大廈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科,23391055。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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