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務
?。ㄒ唬┓答亞栴}:鎮級垃圾填埋場整治不到位、垃圾滲濾液污染問題普遍存在。
?。ǘ┴熑螁挝唬焊鲌@區、各園區鎮(街道)黨委、政府,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ㄈ┱臅r限:2020年年底
?。ㄋ模┱哪繕耍和瓿涉偧壚盥駡鼍C合整治,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排放。
?。ㄎ澹┱拇胧喝牛ǘ┳圆樽约m,立行立改,進一步完善填埋場整治措施。完善滲濾液導排收集系統,提高滲濾液收集率。
二、整改落實情況
?。ㄒ唬┱哪繕送瓿汕闆r:已完成。
?。ǘ┱拇胧┞鋵嵡闆r:列入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任務的20個鎮級填埋場于2019年完成整治并驗收銷號。新排查的16個鎮級填埋場于2020年年底全部完成整治并驗收銷號。全市開展滲濾液處理的填埋場22個,處理能力為5090噸/日。其中,4個填埋場建成固定式滲濾液處理站,處理規模980噸/日;2個填埋場通過“固定式滲濾液處理站+集裝箱式滲濾液處理設備”協同處理滲濾液,處理規模630噸/日;16個填埋場配套集裝箱式滲濾液處理設備,處理規模3480噸/日。其余填埋場通過調配處理的方式進行滲濾液處理。經每月抽樣檢測,均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標準。
如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內逕向我們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聯系方式:東莞市莞城街道莞龍路141號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2634278。
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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