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務
?。ㄒ唬┓答亞栴}:固體廢物監管能力薄弱,一直沒有獨立設置固體廢物專門管理機構,監管能力與監管任務嚴重不匹配。
?。ǘ┴熑螁挝唬菏猩鷳B環境局、市委編辦。
?。ㄈ┱臅r限:2019年5月底
?。ㄋ模┱哪繕耍撼闪⒐腆w廢物與化學品監管機構,強化全市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ㄎ澹┱拇胧和ㄟ^獨立設置固體廢物專門工作機構、充實干部隊伍力量、持續強化干部隊伍教育培訓等措施進行整改。
二、整改落實情況
?。ㄒ唬┱哪繕送瓿汕闆r:已完成。
?。ǘ┱拇胧┞鋵嵡闆r:2019年3月印發《中共東莞市委辦公室、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成立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科,明確該科統籌全市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相關污染防治規劃,組織實施相關的環境管理制度;協調解決重大的固體廢物、化學品等環境污染問題;負責固體廢物的行政審批工作。2019年5月前,市生態環境局落實完成了固廢工作機構組建、人員配置工作。
如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內逕向我們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聯系方式:東莞市南城街道鴻福路99號市行政辦事中心東樓六樓中共東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行政機構編制科,22836635;東莞市南城街道宏偉二路南城段九號勝安大廈東莞市生態環境局,人事科,23391930。
中共東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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